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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11-1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11〕8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1〕2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根本,以健全监管体系、实施全程监控为主线,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以质量安全的理念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产品安全消费、农民增收与产业发展协调统一,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和执法等重点环节监管,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和品牌创建能力,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力争到“十二五”末,安全农产品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着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按照“生产基地特色化、特色基地区域化”的思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重点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积极培育一批从事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调整品种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建设一批区域性、规模化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推进茨竹、张白路、关天路3个万亩级蔬菜基地建设,并规划建设若干个蔬菜专业村;大力发展草食牲畜,依托种植业基地和森林工程,以茨竹、大湾、兴隆为核心,大力发展林果地养土鸡模式;以统景、大盛为重点,以健康养殖小区为抓手,建设10个肉兔专业村,建成“南方肉兔之乡”。到2015年,全区商品蔬菜基地达到13万亩,年播面达25万亩、总产量40万吨、商品率70%,将张白路建成重庆主城常年蔬菜供应基地;出栏肉兔500万只、土鸡500万只,发展“藕(稻)鳅”5000亩,建成歪嘴李生产基地10万亩、御临河流域柑桔产区10万亩。
(二)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支持种植、养殖大户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力度,优化配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规模效益。实行项目引导、市场运作和规范化管理,推广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到2015年,实现全区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个以上,实现10万户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有生产能力的农民参合率提高到80%。
(三)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编制和完善我区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培训、指导业主和农户按规程进行种植养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在推行农业标准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等形式,督促生产者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要求开展水果、蔬菜等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两园两场”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末,全区新创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改建、提高、新建“两园两场”3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四)着力培育安全农产品品牌。实施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化战略,大力扶持“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和品牌打造,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和原产地标识认证,着力提高地产农产品在市内外市场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将统景梨橙、渝北歪嘴李、放牛坪土鸡、张关老腊肉等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成为市内外知名品牌。认真落实区商标战略和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通过政策导向,带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发展,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份额大提升。加强认证后的管理,维护认证农产品的公信力和信誉度,不断提高认证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15年,发展全国名牌农产品2个、市级名牌农产品14个,申报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认证绿色、有机食品3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实现规模生产基地全覆盖
(五)着力打造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涉农资金,集中打造一批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衔打造蔬菜、水果、畜禽等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探索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模式,改变大宗农产品分割、涣散的生产经营格局。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安全农产品流通、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实行全程冷链运输,保障物流环节安全。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城市社区、超市、农贸市场设立专(直)营店或销售专柜、专区。
(六)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管理、生产记录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工作,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空气、土壤和水环境监测,采取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保证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从严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推行高毒高残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制度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督促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建立农(兽)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推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开设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以优质农资占领市场。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大规模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鼓励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安全替代产品。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农(兽)药,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坚持不懈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七)逐步推行基地农产品准出并开展市场准入试点。田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源头,在“菜篮子”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实行准出制度。按照基地与市场质量对接的要求,建立“菜篮子”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实行农产品上市标识编码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落实检测人员实现产品自检,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建立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在农产品上市前进行例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方可准予上市销售。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集检测、标识、追溯、管理于一体的“菜篮子”基地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体系。在两路城区选择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猪肉为主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凡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猪肉等农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材料,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
(八)健全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按照“政府负总责,镇(街)有机构,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建好四大体系。一是行政监管体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各镇(街)要在农业服务中心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并相应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职能,确保镇(街)服务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各村社要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装备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标准。依托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覆盖全区所有镇(街)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每个检测室配置速测仪器2―3套。督促并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依法履行自检义务。三是执法检查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改善装备条件,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的农业执法队伍。四是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引进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肥料和抗病虫新品种。着力加强多形式、制度化宣传培训,及时有效地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质量安全标准、安全消费知识等信息技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农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商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追究制度。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构建技术服务网络、检验检测网络和行政执法网络,形成全方位监管的工作体系。优化现有资金使用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制度,狠抓落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及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引导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农业 农产品 质量安全 通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农委                 2011年9月28日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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