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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9-15

  一、出台背景

  海绵城市建设是适应新时代城市转型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式,是系统解决城市水问题、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恢复城市“海绵体”,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将海绵城市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功能优化升级有机融合,从而实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活力和国际影响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智慧生态城市。

  因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内容多、涉及部门广、考核任务重,为落实渝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

  《方案》明确了形成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水环境稳定达标,全面夯实公园城市生态基底,调整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4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划覆盖度100%,天然水域面积变化率不减少,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内涝积水点消除比例100%;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城市品质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成为普遍形态,把渝北建成现代化山地城市城水共生的典范。

  (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任务

  1. 抓统筹,完善规划管控体系。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评估和修编渝北区海绵城市相关规划。二是加强规划指标衔接,在其他相关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控制指标及公共海绵设施控制要求。三是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是规范指标调整流程,明确特殊项目海绵指标调整机制。五是强化项目前期管控,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前期审批环节。

  2. 抓系统,推动涉水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排水防涝建设,落实雨污分流改造效果,建立区级易涝积水点动态数据库,实现市政道路易涝积水点动态清零。二是加强河湖综合治理,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三是加强生态修复建设,强调“天然海绵体”的保护,通过绿色海绵设施建设,达成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四是落实公共海绵建设,提升周边区域雨水调蓄能力,实现景观休闲、防灾减灾、雨水利用等综合功能。

  3. 抓重点,谋划片区达标建设。发挥各建设管理片区国有平台公司统筹建设优势。一是落实片区海绵建设要求,空港新城、空港工业园、临空消费走廊、前沿科技城、木耳航空物流园统筹新建和已建区域的海绵达标建设,注重源头海绵和公共海绵建设。二是落实拓展区海绵建设要求,同德片区、多宝湖片区、兴旺片区、农高片区、长河片区、朝阳片区发挥拓展新区优势,制定拓展区海绵城市规划,注重自然保护和连片建设。三是落实老城区海绵建设要求,三龙片区和两路片区以问题为导向,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四是打造高品质示范引领样板,精心打造多个具有山地特色的“+海绵”项目,形成精品效果示范,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品质有效提升。

  4. 抓质量,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一是强化海绵城市建设信息报送,动态更新项目库和项目进度,坚持海绵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二是提升设计环节质量管控,规范海绵设计内容,提高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对海绵设计和审查重视程度,明确施工图抽查机制。三是强化施工阶段质量管理,明确监理单位工作内容,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四是加强验收阶段质量把控,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和抽查工作,落实海绵城市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5. 抓运维,长效发挥海绵作用。一是推动智慧海绵建设,建立区级海绵城市管理系统,高效对接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探索智慧海绵监测奖补机制,鼓励各单位建设海绵监测设施。二是完善运维管理机制,落实各类海绵设施运维单位,建立海绵设施的运行状况检查和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运行维护单位编制海绵城市设施应急处置预案。

  三、重要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能够有效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方案》立足于特有山水资源本底,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注重全域谋划,将海绵理念贯彻至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指导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四、政策问答和典型案例

  1. 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为什么要建设海绵城市?

  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海绵城市能缓解城市内涝、修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节约利用水资源、调节城市微气候,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3.哪些项目需要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新城区(含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例如住宅、商业、工厂、市政道路等;

  城市更新项目。例如老旧小区(街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区、片区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等;

  城市绿地、广场、站场、水系与水体相关的项目,应核实上位规划的要求,建设以绿色设施为主的公共海绵。例如:湿地公园、生态停车场、生态树池、生态池塘等。

  4.在海绵城市规划暂未覆盖的区域,建设项目的海绵指标如何选取?

  在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窗口期内,规划暂未覆盖的区域(如拓展区)新建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指标可参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DBJ50/T-292)执行。

  5.分期建设的项目如何进行海绵城市设计?

  案例一:在某一规划地块内的新建项目A需分两期建设,两期建设内容一次性设计完成,分期实施,可以使每一期的海绵城市控制指标都达到规划控制指标,也可以两期指标进行内部平衡,使整体地块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案例二:在某一规划地块内的新建项目B需分两期建设,只开展一期建设内容的设计和实施,则该期海绵城市控制指标须达到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案例三:在某一规划地块内的扩建项目C,一期已建成投用(建设时无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现进行二期扩建时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期建设红线内海绵城市控制指标须达到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有条件时,鼓励对整个地块进行海绵改造,但不作强制要求。

  6.难以达到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个别特殊建设项目如何实施?

  可在该项目所在排水分区内通过指标平衡或增加公共海绵设施控制容积进行适度调整。例如:某市政道路项目单边路侧带宽度≤4.5米,生物滞留带难以布置,或纵向坡度≥6%,生物滞留带收集雨水效果欠佳时,该市政道路项目建设方可提出调整指标并编制指标调整方案,书面征求住建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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