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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镇街老年大学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07

近期,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镇街老年大学建设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与此同时,市委主要领导在老同志座谈会上要求,“十四五”期间要重视办好老年大学;区委书记于会文批示强调,我区要按照敏尔书记指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办好老年大学。根据各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92号),特起草了本《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统筹保障,促进多方参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快形成符合渝北实际的老年大学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1. 加快发展镇街老年大学分校。各镇街依托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加快建设镇街老年大学分校,到2022年1月底前,建成镇街老年大学分校22个。按照“应建尽建、灵活设置、全面覆盖”的原则,各镇街可依托社区阵地、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等,建设一批老年教学点,具备举办条件的社区均建立一个老年教学点。

2. 建立老年大学管理运行机制。镇街老年大学分校实行属地镇街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属地镇街负责日常管理,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城市社区、养老院老年教学点由属地镇街管理。镇街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老年大学分校,镇街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或其他中层干部兼任分校校长,负责学校日常工作,各教学班由班主任管理。班主任可按规定从社会聘请,或采取由镇街离退休干部、老体协、老协等机构中的人员兼职的办法,并给予适当补贴。

3. 不断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各镇街老年大学分校结合实际情况和老同志具体需求,优化课程设置,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志愿服务和各种主题竞赛活动,促进老年学习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样化学习需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微信、QQ、短信等平台推送老年学习资源,提升“智慧助老”水平。

4. 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合作,共享优质教师资源。区教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区内各学校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老年大学教学工作,向镇街老年大学分校推荐相关专业优秀教师,解决老年教育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三)工作保障

1.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多部门密切配合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镇街老年大学分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 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依据各镇街老年人口数量安排老年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各镇街老年大学分校办学经费由各镇街负责,参照区老年大学收费标准(经区物价局审核批复)收取学费,并参照区老年大学为授课教师发放课时费。

3.强化宣传引导。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要积极支持老年大学发展,广泛宣传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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