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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农村危房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05

2020年12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北区农村危房整治实施方案》(渝北府办〔2020〕82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要求,聚焦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补齐补好住房安全保障短板,全面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全区农村面貌大改观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范围、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有人居住C、D级危房整治

1. 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并统一风貌的方式进行整治(含坡屋顶改造),按照3.8万元/户标准实施补助。D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整治,根据我区标准图集进行建设,按照每户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土建补助,其中:1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2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补助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

2. 居住D级危房的特困家庭。(1)敬老院集中供养方式,对1人居住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优先积极动员其住进敬老院集中供养。(2)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整治,按照1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实施土建及装修补助,其中:1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2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补助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同时,配备床、衣柜等基本生活用品,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3. C、D级唯一住房户。(1)C级危房。若按小青瓦或琉璃瓦进行房盖整治的,按照2.5万元/户的标准(含环境整治资金)补助给镇街统筹使用;若未按小青瓦或琉璃瓦进行房盖整治的,按照1.5万元/户的标准(含环境整治资金)补助给镇街统筹使用。(2)D级危房。①拆除重建,按照3.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同时,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安排环境整治资金,由镇街统筹使用。②拆除固化,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拆除费给镇街统筹使用。③实施土地复垦政策,由农户自愿申请,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执行。

(二)无人居住C、D级危房整治

1. 拆除固化。由镇街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拆除,在拆除前固化相关数据并存档,今后按原房原权属对待。同时,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拆除费给镇街统筹使用。

2. 实施土地复垦政策。符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条件的,可由农户自愿申请,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执行。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是指居住在农村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

(二)特困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中的1人居住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人居住的无儿女或单亲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3人及以上居住的贫困残疾或大病且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

(三)C、D级唯一住房户是指以户为单位,在农村无其他安全住房的C、D级住房户。

四、关于政策执行中一些疑问示例

(一)农村C、D级危房认定参照哪类文件?

答:参照《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二)农户申请危房整治需要哪些资料?

答:① 农村危房整治农户申请书(申请人、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②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三)农村危房整治竣工验收的标准有哪些?

答:C级危房修缮加固后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已更换或维修;房屋排除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厕所应包含便器、冲水装置等,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厨房应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符合要求;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房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具备无害化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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