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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0-12-17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启动了长江经济带“11+1”省、直辖市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重庆市于2017年底启动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各区(县)同步开展区县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采用市、区(县)两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2020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

渝北区严格按照全市“三线一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安排,完成了全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8年5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小组;两年多来,在区有关部门、各镇街的共同努力下,“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12月10日,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小组召集编制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专家召开成果验收会,并顺利通过了评议验收;2020年6月2日,市长江经济带战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三线一单”成果予以最终确认;2020年12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渝北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方案》。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总体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9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应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稳中求进三大基本原则,分阶段实现四个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

(二)分区管控。全区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包括嘉陵江悦来水厂水源地,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统景、张关-白岩2个风景名胜区,玉峰山、南天门、照母山、华蓥山4个森林公园,九曲河湿地公园,四山禁建区,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区域,占全区国土空间面积的39.3%,其管控要求以保护和修复为主,应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稳定性。重点管控单元8个,涵盖我区城镇建设发展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占全区国土空间面积的48.5%,针对单元内现存及后续发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从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4个方面着手,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其他后续开发强度较低的区域划分为2个一般控制单元,占全区国土空间面积的12.2%,加强农村生活、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

(三)工作要求。依托“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积极推动成果的管理与信息化应用。切实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三线一单”须作为我区国土空间规划、流域、区域开发等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城镇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准入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我区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三线一单”每5年开展一次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更新调整方案。

(四)保障措施。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专业技术团队,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街(乡)镇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三、名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等。

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根据单元内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和管控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控要求,综合确定准入、治理等环境管控清单。

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他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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