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政策解读
根据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政策体系的完善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11号),“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完善落实运营补贴制度”,我局研究制定了《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服务项目、运营要求和负面清单,相关运营情况与补贴挂钩,推动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等级和结果运用等,并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考核表、重庆市渝北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表对考核的指标和分值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下面就核心事项做简要说明。
考核对象。渝北区范围内经区民政部门和所在镇街认定的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以下简称站)。
何时考核。考核工作于每年9月份启动,10月份结束,对中心、站本年度前三季度及上年度第四季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怎么考核。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考核采取中心(站)自查,镇街核查,区民政局通过不定期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权重。考核总分为100分,加分项另作计算。镇街核查分数占50%,区民政局考核分数占50%。
考核等级。根据《渝北区养老服务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渝北民〔2019〕222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好、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较好,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结果运用。将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补贴发放的依据,纳入对镇街的年度工作考核。
三、《细则》的特点
《细则》在反复调研,充分吸纳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和镇街、群众、企业的意见基础上形成文件,制定了考核表格对考核的指标和分值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做到运营有要求、服务有内容、评估有标准,有利于我区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填补了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