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张磊委员:
您在渝北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因为父母犯罪被判刑而形成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父母犯罪被判刑或强制戒毒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失去生活保障和缺乏父母关爱,生活艰难窘迫,心灵创伤,由此容易带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问题,急需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帮助、关爱。近年来,渝北区民政局按照“主动发现、科学评估、政策上门、分类保障”的原则,针对服刑人员子女分类施策、分类施助,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服刑人员子女身心发展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
一、建立服刑人员子女帮扶数据台账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逐一摸底排查工作,切实掌握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人员具体情况。将服刑人员名单发放到各镇(街)村(居)未保工作站,切实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楼栋长、网格员、志愿者多方力量,对掌握了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数量、监护人情况、心理动向、学习情况、经济生活状况等具体信息进行登记,对经济困难、情感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急需帮扶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的基本信息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44名。
二、充分发挥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作用
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要求,我们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建立了一支根植在儿童及其家庭身边的服务工作队伍。目前,我区共有儿童督导员22人、儿童主任357人。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特殊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注重工作方式,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帮扶活动,落实专人帮扶,建立“一对一”综合帮扶体系,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关怀。此外,每年我们还开展全覆盖探访巡查活动,及时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状况。
三、强化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从2020年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事实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并与检察院、公安、司法、医疗保障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共有符合条件的22名服刑人员子女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生活保障金1225元。此外,为了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得到有效监护,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我们积极协调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妥善解决了2名服刑人员子女生活学习问题,目前两小孩寄养在市爱心庄园。
四、依托专业社工力量开展关爱服务
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按照职能职责,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引进禾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设立专业社工岗位的方式,为服刑未成年人子女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运用个案管理和个案工作等专业手法,以个案面谈、社工游戏的方式,“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为他们提供情绪疏导、家庭关系重塑、行为矫正、生命教育服务,致力于帮助未成年人探索自我、思考未来、解决困难,回归家庭、学校或社会。
五、探索建立“零距离”沟通机制
针对未成年人父母入狱后,辗转不同亲戚家寄居,变得格外圆滑,有人听到别人指责父母“不是好东西”,会变得敏感内向。针对普遍存在的现象,我们的工作不应该单单局限于一封书信、一通电话、一次视频。根据我们前期数据台账摸排情况,我区服刑人员分布在各个省、市,组织面对面活动,存在一定困难。接下来,区民政局作为未保工作牵头部门,将加大与司法局、检察、妇联、团区委、监狱管理等相关部门,凝聚合力,把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列为关爱重点,积极推动社会帮扶工作,联络专业社工力量、社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结对帮扶服刑人员子女,探索“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相融合的救助模式,积极推动“穿墙引线”系列活动,对服刑人员子女大力开展人文关怀和生活帮扶。
再次感谢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邱隆秀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