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复函
吴耀轩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站务设施的建议》(第351号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渝办〔2003〕19号文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3年3月20日对市交委、市市政委关于规范公交车站站台建设管理的复函,经咨询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市交委、市市政委两个单位名称已发生变更,建议市交通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就公交站台建设、维修维护是否收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这一问题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我局将继续大力支持公共交通站务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同时,我局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对不能一次性提供完整审批材料、相关材料审核较为复杂的,开通专用邮箱,提供逐项接收、预先审核服务,确保便捷、高效审批。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在政协委员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曹露尧,联系电话:6782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