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复函
陈亮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第208号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各层次的垃圾分类宣传体系”方面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八进”(进机关、进医院、进军营、进家庭、进学校、进窗口单位、进村组、进企业)、新媒体宣传主题宣传活动等常态化宣传工作。同时,设置了公交站台广告、户外灯杆广告、重要节点固定点位宣传、城区主要路段天桥广告、展板宣传、媒体宣传等宣传广告。二是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3月2日,我区组织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工作会,并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截至目前,向各级党政干部印发《条例》7000余册,向社会发放《条例》宣传单、折页等40000余份。结合《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学习宣贯,以家庭为单位,正在组织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家庭知识竞赛活动。联合区教委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演讲比赛,各学区首先陆续开展演讲比赛初赛,优胜选手进入总决赛,最终于3月23日成功举办决赛。本次比赛分为教师组、小学组、中学组,决赛的优秀选手成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队伍主力,到全区各行业、各领域进行宣讲,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二、关于“加强垃圾存放点管理”方面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渝分类组〔2020〕1号)、《2021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渝分类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市主城各区均在大力开展楼层撤桶工作。在渝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通过“十步法”(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合理设置投放点、全方位宣传发动、入户沟通引导、全面公示公告、楼道正式撤桶、督导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楼层撤桶工作,目前楼层撤桶已基本完成。楼层撤桶后,正因地制宜建设分类集中收集点,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多网融合点,配置公示牌、遮雨棚等,有条件的还可以配置洗手池、除臭设备等,杜绝因下雨导致垃圾桶内的污水满溢等情况,切实保障居民投放的良好体验,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三、关于“强化收运环节的管理”方面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等严格按照规范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居民可到智能回收箱兑换积分,也可等第三方服务公司上门回收或自行拿到废品收购站回收;厨余垃圾由居民投放至厨余垃圾桶(箱)内,然后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运输至处理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有害垃圾由居民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由居民投放至其他垃圾桶(箱)内,再由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运输至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区召开了厨余垃圾收运专项工作会议,厨余垃圾清运量已达到市级目标35%以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厨余垃圾收运、管理、执法工作,确保厨余垃圾清运量达市级目标,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在政协委员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何明珊;联系电话:67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