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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64号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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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妍委员:

您提出的《“三无”医疗美容机构危害妇女健康须整治》(第6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就您提出的“三无”医疗美容机构危害妇女健康须整治问题及工作建议作如下答复:

一、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包括两江新区)医疗美容机构增长迅速,从2016年的9家增加到现在的71家。

二、对医疗美容行业开展的监管措施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近三年来,我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共同配合,成立了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牵头执行,业务科室具体承办。每年均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重庆市医疗美容行业“你点名、我监督”等交叉执法活动,检查医疗美容机构306家次,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质情况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核查机构对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并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是否存在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的清理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3份,并督促其整改完毕,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建立电话、信函、电子信箱、来人接访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投诉举报电话专人接听、举报信函及时受理、来访专人接待、举报事项及时登记建册,对每件投诉举报,严格按工作流程快速处理,及时给投诉举报人答复,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近三年共计受理医疗美容相关投诉76件,处置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三)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我委把医疗美容行业作为监管执法重点,依法加大对医疗美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近年来,累计查处医疗美容违法案件19件,没收医疗器械、药品价值约2万元,罚款13.8万元,移送2件涉及医疗美容的非医师行医案件到公安机关,移送1件涉嫌使用三无产品的案件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及时整改,及时对违法行为开展“回头看”,直至其整改完毕。

(四)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我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辖区医疗美容机构依法开展自查,并签订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组织辖区美容机构100余人参加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对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教育守法经营,增强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者和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身规范的法律义务以及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自觉合法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普法活动、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如何甄别医疗美容机构和医护人员资质,提醒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切勿轻信所谓的“微整形”等宣传,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大众对涉嫌违法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举报,压缩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二)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坚决打击医疗美容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