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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复函

陈小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力度的建议》(第34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规模开展,始于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形式,为基层医院团队服务。我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护士、村医等共同组成。截至2020年底,辖区常住人口签约数为439939人,占辖区内常住居民数的34.4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签尽签。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共组建181个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护士、村医家庭医生团队,利用每个成员的特长,特别是村医的网底保障作用,合力提供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各签约医疗机构在机关、学校、工厂、村居、广场等人群聚集区设置了集中签约履约服务点,优化和兑现签约服务包内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服务团队每两周开展一次宣传、义诊、巡诊活动,定期给签约群众电话回访,定期深入签约的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贫困人员等重点人群家中开展健康服务,做到每个签约服务电话通畅,为签约群众提供健康咨询、问题诉求、意见建议等服务。区级医疗机构家医专家团队按要求深入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教学指导、查房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您的建议,认真对待,努力探索,积极向区政府和市卫健委反映,力争尽快在渝北区范围内逐步贯彻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世界家庭医生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通过场镇赶集日、小院讲堂、社区讲座、公共场所LED等多元化的宣传形式,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党政机关办公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和社会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服务内容,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

(二)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强化现有倾斜性政策,津补贴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每月有300元的补贴;职称考试方面,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报名参加职称考试;职称评定方面,在申报全科高级职称评审时,笔试成绩有降分优惠政策,单独一组参加评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有全科医生可申报正高级职称。积极向市卫健委建议,完善全科医生培训配套政策,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办法中出台鼓励措施,支持专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

(三)畅通上转渠道。二级以上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患者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与家庭医生对接,提供优先转诊服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家庭医生转诊预约号源池系统接入和运用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116)要求,将不低于20%比例的预约号源、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支持家庭医生开展转诊服务;对经家庭医生团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四)加强签约服务评价。将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纳入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工作的评价指标。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可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及其他考核统筹安排。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居民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团队成员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结果同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五)落实签约服务费。2018年8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文件,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协调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逐年增加,区财政积极支持主管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切分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及标准给予优先保障。二是《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签约服务费,向家庭医生团队发放的报酬,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这是对增加家庭医生绩效收入的极大支持。三是家庭医生除了通过签约服务获取财政补助资金外,还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有偿服务(居民自付费用项目)获取医疗收入,该部分收入可增加家庭医生绩效收入,有助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长效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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