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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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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卫健函〔2020198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69

提案的复函


林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家庭医生现状的分析和建议》(369)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9年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

全区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82个,设置家医联合门诊19个,各团队每两周开展一次宣传、义诊、巡诊活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全年签约总32.89万;其中重点人群签约8.911万人。全区家庭医生签约率稳定在常住人口30%左右。实现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全覆盖。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家庭医生签约和履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做实履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宣传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区自2016年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来,签约人群数量逐年增加,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5/人提高到2019年的10/人。2019年签约服务32.89万人,安排补助资金328.99万元。2019年安排了每两周一次义诊宣传的经费181.8万元。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整个家医签约服务工作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定义不清。一是理解偏差。部分群众误认为“家庭医生”等同于“私人医生”,希望签约医生能够随叫随到,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签约医生上门看病、输液等健康服务,群众对家庭医生的期望值和要求过高,加大了签约服务工作的难度。二是认识不足。一方面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了解不够,有的认为签约家庭医生对自己的帮助不大,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医疗设备和服务设施没有大医院好。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生认识不到位。一开始对家庭医生应开展什么服务,有什么作用认识不清,随着工作的深入才逐渐认识到家庭医生的作用和工作方式。而部分医生认为家庭医生增加了工作负担,以前仅看病就够了,现在还要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开展上门随访和健康管理工作,看病的时间少了,认为没有这么多精力来开展家医工作。

(二)效率不高。签约服务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不高。目前全市未建立统一的家庭医生信息网络平台和软件系统,与签约服务相关的数据录入、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共享还未全面实现。二、三级医院的号源、住院床位以及出院患者信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存在“双盲”现象,影响了家庭医生与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由于基层家庭医生工作量大,服务内容多,需填写的表册多,无信息化支撑,其服务效率较低,工作费时也费力。

(三)人员不多。全区各镇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共约800名,其中能够担任家庭医生特别是全科医生的更为有限。家医团队服务能力相当薄弱。全区目前已签约30万余人,平均每个团队要服务1600人,各签约医疗机构已全员参与,签约医生白天要坐诊看病,24小时都可能接到签约群众的咨询电话,很难做到让签约群众“有求必应”。

(四)经费不足。2017年配套经费每人只有5元,家医的资料、宣传、交通费支出较大,2017年签约机构基本上都是“亏起本”在干事。今年增加到10元,但也是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的,做的是“减法”不是“加法”。签约服务项目价格较低,我市家庭病床、家庭巡诊仅5元每次每人,不能充分体现家庭医生服务的价值。据了解广东、深圳、宁波、杭州等已将此类服务费用均有提高,如杭州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经费标准为120//人,其中市财政承担25%,区财政承担65%,签约对象承担10%

(五)吸引不够。一方面因签约机构业务收入局限,不可能出台很多、很大的优惠项目,加之自身服务能力也不强,群众不信服基层医疗机构,导致群众认为签约和不签约一个样,群众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受绩效工资总量控制政策限制,无超额绩效分配,医务人员做多做少一个样,特别是全科医生缺乏激励机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六)配套不全。一方面药品保障机制不完善,患者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用药不衔接。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大型医疗机构开具的药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买不到,常常要去较远的大型医院开药,十分不便。还有一些常见药品在基层出现短缺的现象,影响了居民签约家庭医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医保、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协同作用在签约服务中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缺乏医保支撑,服务项目还未完全得到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和绩效考评及激励机制还未完全健全,如杭州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筹资经费的20%,可作为签约奖励性绩效基数进行分配。

三、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也将严格按照国家、市里的家医签约工作要求,全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开展多种形式签约。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实施方案》(渝卫办发〔2018188号)要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签约。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签约平台向家庭医生提出签约申请,在阅读且同意签约协议、提交身份认证信息进行审核后,视为签订服务协议。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对持有《母子健康手册》的孕产妇及儿童,以告知书的形式,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将《母子健康手册》的服务内容作为履约内容。我区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由竞达平台承建,已实现全区的基本签约服务,目前竞达公司正按照市里统一接口规范实施接口对接,已基本完成测试。

2.畅通上转渠道。二级以上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患者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与家庭医生对接,提供优先转诊服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家庭医生转诊预约号源池系统接入和运用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116)要求,将不低于20%比例的预约号源、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支持家庭医生开展转诊服务;对经家庭医生团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3.落实签约服务费。20188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文件,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协调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逐年增加,区财政积极支持主管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切分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及标准给予优先保障。二是《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取的签约服务费,向家庭医生团队发放的报酬,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这是对增加家庭医生绩效收入的极大支持。三是家庭医生除了通过签约服务获取财政补助资金外,还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有偿服务(居民自付费用项目)获取医疗收入,该部分收入可增加家庭医生绩效收入,有助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长效机制。

4.加强签约服务评价。将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纳入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工作的评价指标。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可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及其他考核统筹安排。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居民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团队成员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结果同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92

(联系人:唐红,联系电话:678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