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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悦来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5-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8 

渝北区悦来街道2025年4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
序号 社区 姓名 发放金额(元) 类别
1 嘉陵路社区 李元英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 新春社区 童作云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 新春社区 刘加明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 清溪口社区 孟文余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5 清溪口社区 汪青宇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6 清溪口社区 戴勇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7 清溪口社区 包国文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8 清溪口社区 敖向东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9 清溪口社区 廖良川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0 清溪口社区 孙存平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1 合力社区 操波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2 合力社区 朱文珍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3 合力社区 赵伯群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4 嘉陵路社区 刘加贤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5 嘉陵路社区 蒋世凤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6 嘉陵路社区 沈泽礼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7 嘉陵路社区 易光春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8 嘉悦社区 曹延春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9 嘉陵路社区 张铃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0 合力社区 杨德均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1 嘉陵路社区 曹明禄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2 阳光社区 刘明平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3 阳光社区 陈传云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4 嘉陵路社区 彭小莉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5 嘉陵路社区 黄琰铃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6 嘉陵路社区 王玲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7 清南社区 林红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8 清南社区 陶文馨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9 嘉陵路社区 陈昶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0 阳光社区 凌玉菊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1 嘉陵路社区 任杰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2 合力社区 罗航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3 嘉陵路社区 戴琬婷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4 新春社区 杨似彬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5 合力社区 唐皓轩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6 嘉陵路社区 李本玉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7 嘉陵路社区 叶雪峰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8 嘉陵路社区 潘春霖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39 嘉陵路社区 张宸铭 5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0 阳光社区 吴康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1 嘉陵路社区 范学梅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2 嘉陵路社区 匡雯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3 悦山路社区 张颢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44 悦山路社区 张一晟 60 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备注:根据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补贴标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46 合力社区 龙泽琴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7 嘉陵路社区 颜吉云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8 嘉陵路社区 唐吉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9 清南社区 王近华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0 清南社区 刘杰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1 清南社区 田祥彬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2 清南社区 刘成平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3 清溪口社区 周清惠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4 清溪口社区 邱佳丽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5 清溪口社区 明珠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6 清溪口社区 王雪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7 清溪口社区 邓吉荣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8 嘉陵路社区 范勇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9 嘉陵路社区 曹新美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0 新春社区 张鑫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1 嘉陵路社区 曹雷琴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2 阳光社区 田其玲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3 嘉陵路社区 戴德玲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4 阳光社区 钟迎春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5 阳光社区 杜修兵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6 嘉陵路社区 任政哲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7 合力社区 李远福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8 清南社区 李元琴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9 清溪口社区 汤永华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0 清南社区 何春梅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1 合力社区 刘德贵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2 嘉陵路社区 陈崇碧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3 合力社区 邓步富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4 清南社区 刘念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5 合力社区 彭国丽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6 清溪口社区 万华云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7 新春社区 申金伦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8 嘉陵路社区 肖德品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9 嘉陵路社区 戴兴六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0 嘉悦社区 王国全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1 嘉陵路社区 陈兴全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2 清溪口社区 孙信明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3 嘉陵路社区 宋富红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4 合力社区 曹延东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5 清南社区 陈贵芬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6 嘉陵路社区 杜燕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7 嘉陵路社区 张小英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8 嘉陵路社区 倪尔群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9 清溪口社区 黄三吉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0 嘉陵路社区 高小玲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1 清南社区 唐华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2 嘉陵路社区 张定碧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3 阳光社区 陈润哲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4 阳光社区 陈尚荣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5 嘉悦社区 唐国平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6 嘉悦社区 陈定芳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7 清南社区 唐良忠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8 新春社区 杨方珍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9 嘉陵路社区 王照红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0 新春社区 邓中桂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1 清溪口社区 陈明霞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2 新春社区 廖梓程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3 悦山路社区 冉光飞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4 新春社区 李应苹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5 嘉陵路社区 陈秀英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6 阳光社区 卢青年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7 悦山路社区 李定伦 10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8 嘉陵路社区 郑晨希 90.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9 新春社区 黄忠雯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0 嘉陵路 徐新珍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1 嘉陵路 刘平芬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2 悦山路社区 刘兴春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3 新春社区 屈小利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4 新春社区 陈彦霖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5 嘉悦社区 刘开举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6 嘉陵路社区 杨金昆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7 嘉陵路社区 陈建宏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8 嘉陵路社区 周光维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9 嘉陵路社区 曹明海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0 悦山路社区 申启孟夏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1 清南社区 刘成兵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2 嘉陵路社区 陈胜均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3 合力社区 陈德会 9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4 新春社区 谢羽焓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5 嘉悦社区 屈新蓉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6 嘉悦社区 蒋文碧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备注: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明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北民〔2024〕109号文件精神,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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