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127980420490/2021-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玉峰山镇 
    • [ 生成日期 ]
    • 2021-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2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委员会关于同意彭启威等2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委员会

关于同意彭启威等2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镇属各党组织:

根据《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情况的通知》(玉峰山委发〔2021122号)文件精神,彭启威等2名同志于20214月被录用为村专职干部,试用期3个月。现试用期已满,经2021812日镇第14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彭启威等2名同志转正,转正名册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委员会

                             2021822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