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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09-22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区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

    (二)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

    (四)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老龄事业、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村镇规划、土地征用、城镇建设、市政环卫、生态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等。

    (八)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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