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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355623469P/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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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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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仙桃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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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2
个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事项名称
个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设立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2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39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66号)
三、事项简述及办理条件
有我区户籍,或者市外户籍居住在我区,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申报资料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邮政银行或者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市外户籍参保人还须提供流动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五、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经办。“重庆掌上12333”APP
六、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就近的镇街劳保所咨询、受理→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信息停保申请表》→参保人自愿变更缴费标准后工作人员录入相关信息。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结果送达
无。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每年的缴费金额都会调整(一般在每年下半年公布当年缴费金额),并将从1月起按调整后的缴费金额补收(或退收)其差额部分,请足额存款,确保按时缴费。
十、注意事项
1.申报参保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按年确定,一旦确定,当年不可再次变更。
2.申请人应按申报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每月25日前足额存入个人结算账户,并于次月7日后查询是否扣款成功。
十一、办理地址
各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十二、办理时间
每月7-20日的正常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渝北区社保局咨询电话:023-67802277;
仙桃街道劳保所咨询电话:023-67589692。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仙桃街道投诉电话:023-6758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