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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仙桃街办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仙桃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仙桃街道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仙桃街办发〔20232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仙桃街道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街道同意,现将《仙桃街道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2023529

(此件公开发布)

仙桃街道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渝北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做好突发自然灾害防范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街道安委会、减灾委统一领导,街道应急办公室综合统筹,行业主管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各社区、驻街各单位共同参与,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统一、指挥有力、运转有序。

3. 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充分利用现有机构、网络、队伍、装备等应急资源,加强统一领导与调度,优化资源配置,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社会联动,确保处置及时高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渝北区仙桃街道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灾(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仙桃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和仙桃街道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统一领导全街道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应对工作。

安委会职责:研究并推动落实全街道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减灾委的职责:研究制定全街道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全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指导全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洪灾旱灾:防汛抗旱指挥部

地震地灾: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气象灾害: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生产安全事故:安委会办公室

       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提出处置工作建议,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控制灾害现场,确保施救人员安全;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和组织协调。

(三)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1.治安防范组

        长:街道政法工作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仙桃城管执法大队、空港佳园城管执法大队、新城城管执法大队、仙桃派出所

       责:负责事发地及周边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交通保畅组

       长:街道交通运输工作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区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

        责: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及警戒等工作,确保现场抢险工作顺利开展;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卫勤保障组

        长:街道卫生工作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经济发展办公室、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港佳园卫生服务中心

      责: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港佳园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抢救伤员,协调各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灾后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赔偿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后勤保障组

       长:街道党政办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责:财政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物品和交通、通信工具以及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及灾情调查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后勤服务,确保后勤保障有序进行;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市场监管组

责任领导:街道市场监管工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仙桃市监所

成员单位:街道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酒店、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商场等重点场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可能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严查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一经查实从重处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舆论引导组

       长:街道宣传文化工作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责: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自然灾害灾(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将指挥部提供的消息准确无误的向社会发布;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自然灾害预警

充分发挥渝北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转发气温、雨情、汛情、地质灾害以及森林防火的预警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分级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获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测网点和社区应当及时向街道报告。街道要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区安委办或区减灾办。一般灾害事故信息不得超过1小时,较大灾害事故信息不得超过30分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信息应立即报告。

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信息来源、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具体地点、事件经过、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告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报告全过程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分级响应

一般事故灾害由街道负责处置;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由街道开展先期处置,并报区政府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人员集结

事故灾害发生后,由对应的指挥部进行应急调查,划定事故灾害范围和危险区,明确可能发展趋势,根据需要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做好现场抢险救援具体工作。

街道应急抢险救援队为应急民兵队,由街道应急办统一集结。应急抢险救援队员必须在半小时内从本社区带上灾害性质对应所需装备,一小时内到达事故灾害现场集结点,对讲机调至统一频道,听从指挥部指令。

专项工作组由组长负责集结,其他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集结,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相应工作。

(四)应急处置

当自然灾害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组织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有效控制措施;

3)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确保受伤人员、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向受灾群众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及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

8)加强现场公共卫生管理、环境污染监测等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9)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10)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1)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12)组织事发地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动员具有应急救援专长的志愿者参与救援行动;

13)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五)情况通报

舆论引导组安排专人向外界发布相关情况。其他任何人不得发布。

(六)应急终止

街道根据市、区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终止应急反应相关要求执行应急终止。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在街道安委会、减灾委的领导下,根据事故灾害发生的原因和有关政策法规,对事故灾害伤亡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联合相关部门迅速对事故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证交通畅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研究和制订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社会救助

事故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等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街道接受捐赠,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心理干预

做好灾后心理重建,针对受灾群众心理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脆弱性,开展心理支援和帮扶。

(四)调查评估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灾害的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灾害责任人,评估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保障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处置的成员单位及抢险救援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和完善街道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应急民兵组成救援战斗队伍,其他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组成救援后备队伍。

(三)物资装备保障

街道应急办和各社区常备一批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后勤保障组根据需要准备安排其他物资,并组织人员立即运送到现场,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建立事故灾害防治专项基金,保证专款专用。

七、预案颁布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预案更新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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