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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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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兴隆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包括:1.按照区委区府的统筹安排,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不断培植税源,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区委区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兴隆镇人民政府共有内设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10个,事业机构6个。行政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人大机关、党政办、纪(工)委、司法所、经发办、规建环保办、民政办、平安办、应急办、党群办、综合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保所、财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本部门二级预算单位未独立编报决算,由镇统一编报汇总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68.23万元,支出总计12268.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0.06万元、 减少16.0%,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6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0.06万元,减少16.0%,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8.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6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0.06万元,减少16.0%,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89.58万元,占29.3%;项目支出8678.65万元,占70.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68.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40.06万元,减少16.0%。主要原因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6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83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4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双十万工程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83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田宜机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1.74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双十万工程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18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减少及严控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354.2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7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应急及安保支出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7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1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新增牛皇村旅游宣传等专项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3.5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6万元,减少7.3%,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支出、五保供养支出及敬老院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568.34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9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计生惠民资金相应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281.3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减少9.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天门建材公司搬迁关闭奖补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551.1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1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CD级危房解危补助资金的预算。

(8)农林水支出5176.86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双十万”经果林建设,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项目资金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07.17万元,占0.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8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27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的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165.7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3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2020年职工住房补贴,人员增加较多,同时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7万元,增加1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灾整治防治与整治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对村居干部补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8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1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增加,劳务费随之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23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减少。本年支出70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23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维修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8.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6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3.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万元,增加49.1%,主要原因是年中召开人代会经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了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6万元,增加7.9%,主要原因是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主要用于采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2项,涉及资金8181.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持续有效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财政处室

财政办

自评总分(分)

93

部门

联系人

王波

联系电话

13983367583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2196.94

12268.23

12268.23

100.6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算编制完整准确,预算执行规范有效及时,抓好民生工作,解决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生活等问题;抓好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

基本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财政预算管理

30

30

90

30

27

经济效益

20

20

90

20

18

社会效益

20

20

90

20

18

生态效益

10

10

100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100

10

10

说明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到户到人扶持项目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经发办

项目

联系人

唐春林

联系电话

1389621012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8

3.8

3.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帮助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成功帮助建卡脱贫户发展种养殖产业,改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实现持续增收。

项目完成后,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39人。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100

100

100

90

9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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