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17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通盘考虑,把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依法治镇工作的基础。一是调整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街道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组建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服务能力,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贯彻落实年度普法规划,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在继续坚持上法治课、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广播、网络、户外电子屏等普法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超过1万人次,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网络诈骗、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居民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组建以法律明白人、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的普法教育“关键队伍”,在队伍中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及法治培训系列活动,着重提升普法“关键队伍”普法能力,优化普法队伍素质,以“关键队伍”力量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三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运用全市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集中开展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5%以上,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7个村居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保障镇和17个村居都配有1名律师,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共接收各村居法律咨询600余次,参与村居法治宣传25次,参与处理群体纠纷6次,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2次。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全方位、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4.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做好问题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服务好”。对5名在册矫正对象,进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对94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1名在册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核实,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建档;对42名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三位一体”管控。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全面推进便民政务建设。坚持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是在行政服务大厅全面公开办事事项、办理条件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同时不断优化大厅环境,改进服务模式,缩减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将各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岗位职责、服务指南等在办公场所公开;三是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经济发展、民政优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四是推进政府服务便利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

2.做强党群服务,党务+政务+法务+服务“四务”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党建引领,在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党务、政务、法务、服务资源,搭建起了“四务融合”的共享互通阵地和党群服务体系,让基层党建走到党员群众身边、走进党员群众心里。党群服务中心还坚持把企业当作“心肝宝贝”的服务理念,联合税务、工商、司法等部门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服务日、法律服务日,提供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维护法治统一,做到政令畅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改废并重。2023年以来,共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的文件3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

2.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镇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更加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一个主题,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用好学习阵地、教育阵地、活动阵地“三大阵地”,将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学理化研究、大众化表达、一体化贯彻。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镇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及新媒体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治镇水平。

3.优化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等法律顾问队伍资源,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将合法性审查设为行政决策的前置程序条件,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法律要求。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1.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条例》的规定,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镇长、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本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原则。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兴隆镇组织执法人员培训56人次,其中执法人员区级培训35人次;21人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镇级培训执法人员培训21人次。严格禁止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3.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按照《渝北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落实工作,印发了《兴隆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司法所以及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了《兴隆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明确了司法所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打造全链条式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协调监督和闭环管理,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4.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按照区委要求,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制作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全镇监督检查单位356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447条,整改隐患446条,对监管单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43次,共罚款5300元,组织企业人员、安全监管及相关业务人员培训108人/次。配合区农委执法大队对兴隆镇镇域范围内农资、农药市场开展了5次大检查,检查摊点51处,对部分不合法经营摊点负责人进行了面谈,并责令其整改或停止经营。积极主动联合区水利、水利、环保和宏利公司,集中开展了河道集中整治行动。不定期对辖区河道开展联合执法,对附近的乱搭乱建、非法盗鱼、炸鱼、电鱼、烧烤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相关人员进行劝离,震慑了违法行为;同时让执法常态化,巩固了整治成果,现在非法捕鱼等情况基本杜绝,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深入人心。多次与辖区派出所、公巡大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多勤联动,对兴隆场镇交通秩序、法占用消防车通道、齐门摊、违规占道经营、游推游贩、违法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维护场镇日常秩序。完成规划建设审批许可213件。对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检查15家/次,对单位处罚1起,罚款50000元。

5.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重庆市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努力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中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资料;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司法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2.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严格行政问责,落实问责机制。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研究并迅速予以回复。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1.镇(街)、村(居)调委会严格落实“一台账、三表、四制度、五有、六统一”。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全镇各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47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3.三是对17个村(居)定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排查、预防纠纷204次,对摸排出的矛盾隐患认真梳理、及时化解,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2023年至今无一起因排查不到位或者化解不及时,发生民转刑案件、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和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着力提升基础业务办理能力。强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面落实推进诉访分离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7件,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走访群众1300余人次。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法。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班子会等契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推动学习宣贯走深走实,在全镇树立信奉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二)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践行责任担当。会同班子成员,对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高。我镇现阶段正处在大力发展经济的阶段,引进项目较多,征地矛盾纠纷以及劳务纠纷较多,需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为了个人利益,信访不信法,不畏惧法律,不信仰法律,“遇事找法”的风气还没有根本形成。需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农村留守老人较多,行动不便且法律常识较为薄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与普及需进一步深入村居院落。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强化法治建设队伍学习培训。继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做到异常情况早知道,组织带头人员早知道,发生信访稳定苗头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完善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镇综合执法机制体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贯彻落实柔性执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标准遴选并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四)探索推进基层风险治理的法治化。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该工作的认识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程度,尊重和保护社矫对象的隐私,同时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沟通,有条不紊地落实管理工作。

(五)强化法律服务,进一步开展法律维权和保障工作。针对受疫情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难,进而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倒闭等劳资纠纷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及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所、平安办、劳保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消息,避免发生群体性违规讨薪事件;深化“律师进村居”工作,完善法律服务网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联系领导:任广彬;联系人:黄薇娜;联系电话:1363828625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