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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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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2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
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通过区发改委立项、区交通运输委图纸审批及财政备案,项目业主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70%、地方财政30%,招标人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完成设计、概算和限价评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比选招标,确定施工单位1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苟溪桥村河银路
2.2 工程名称: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
2.3 工程规模:最高限价75.32万元(大写:柒拾伍万叁仟二佰元整)。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9时30分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王家街道物业管理岗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并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的不予受理。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时,地点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小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开标、评选、定选
6.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
6.2 评选
比选人将按照比选公告进行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小组检查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外密封袋的密封情况,外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外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外密封袋。开启比选申请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记录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由比选小组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比选小组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比选。开启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当众宣布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
6.3定选
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小组确定最下接近算数平均数的比选申请人中标。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比选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比选。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晓波 联系电话:13637976873
地 址:渝北区王家街道龙泉111号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比选函
致: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经王家街道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70%、地方财政30%,比选人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项目已经过审批、设计、财政备案,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单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17时前,在王家街道物业管理岗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并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的不予受理。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王晓波 联系电话:13637976873
地 址:渝北区王家街道龙泉111号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依据
见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王家街道苟溪桥河银路
2. 工程名称: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
3. 工程规模:最高限价75.32万元(大写:柒拾伍万叁仟二佰元整)。
4.评选方法: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三家时,按最下接近算数平均数者中标;当有效报价小于三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投标
5. 比选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前,地点为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小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司鲜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 施工员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和养老保险证明;
7. 完成该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8. 投标报价金额和清单报价表;
9.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的相关资料。
六、比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 比选文件的密封。封面正面上写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比选文件;落款××公司(加盖公司鲜章);白纸封口;
2. 比选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人人应该在开标前五分钟将比选文件交给比选单位联系人。比选单位联系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比选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比选申请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比选人少于三个的,比选人将依照相关规定重新招标。
七、比选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定选后,第一中选人现场提交10000元保证金到街道物业管理岗。待中选人以公司名义向街道支付比选保证金后,街道物业管理岗办凭打款凭证退还现场收取的比选保证金。
八、开标、评选、定选
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
2. 评选:比选人将按照比选公告进行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小组检查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外密封袋的密封情况,外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外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外密封袋。开启比选申请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记录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由比选小组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比选小组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比选。开启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当众宣布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
3.定选: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小组确定报价最下接近算数平均数的比选申请人中标。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依法重新比选。
九、合同签订
1. 中标通知书。定选后,比选科室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后,以街道名义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街道主要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代表街道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 履约责任。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将有权废除授权,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还应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比选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比选人如不按规定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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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内容 |
工程量 (立方、个、米)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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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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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人代表。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公司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本人系 公司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比选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比选文件、合同签订等内容。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司章)
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渝北区王家街道办事处:
我公司经过比选,承建王家街道苟溪桥村河银路地灾治理工程项目,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服从贵方施工现场代表的管理;
二、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三、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采购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本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由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偿修复;
六、本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本公司全权承担,与王家街道无关。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公司盖章)
致 :
1、根据你方 比选公告,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比选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比选报价并按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补疑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规定的期限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比选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比 选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 箱: 传 真:
投标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