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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急管理;林业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王家街道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王家街发〔2021〕1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家街道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驻街各单位:

根据渝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王家街道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王家街道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渝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街道森林资源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的

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及时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确保街道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主要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属地指挥、属地首先组织力量扑救、周边村(居)配合的原则;坚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林业的副主任和政法书记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党政办、财政办、民社办、平安办、司法所、应急办、党群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王家派出所、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家学校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应急日常工作。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成立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制订和修改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森林防火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及时掌握、分析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村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和抢险应急指挥系统;指导应急扑火队伍建设与培训;落实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根据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督查,根据气候情况适时提出戒严期;负责扑火工具的调配、使用。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履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事务;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村防火物资储备、火灾预防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组织人员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做好火灾区域村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生产自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党政办:承接森林火灾报告,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材料和文件;传达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了解和掌握火灾扑救的进展,组织车辆调度和人员物资运送。

党群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抢险情况,协调各新闻媒体对森林防火工作、扑救工作及火灾情况作准确报道。

王家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安秩序;设立警戒线,撤离警戒区群众;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维护通往火灾区域的交通秩序,确保抢险车辆通行。

财政办:筹措解决森林防火所需经费。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医务人员、调动救护车辆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医疗救护和转诊救治工作,确保伤员及时救治,做好火灾区域卫生防疫。

王家学校: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民社办:负责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司法所:负责森林防火法治宣传,加强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教育。

应急办:统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对林区企业加强火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平安办:负责受灾群众稳定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相关稳定工作。

三、火灾预防

(一)严格值班制度

街道和相关村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配备值班车辆,不得漏岗、脱岗。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联络。

(二)健全责任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街与村、村与社、社与农户、社与林区坟堡监管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特别是要向林区周边精神病人、智力障碍患者和儿童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重点防火时段务必对林区坟堡周边杂草进行清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宣传要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院坝、进农户。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把区政府发布的“公告”“戒严令”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街道办事处按每1000亩成片森林制作永久性防火警示牌,林区重要路口设置警示牌,林区道路每100米设立固定标语。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期,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森林火灾警示宣传工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

1.成立应急扑救队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年建立不少于300人的应急扑救队伍(名单附后)。当发生二级及以上火灾,或接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后,在1小时内根据灭火需要调集力量,按要求及时赶到现场。

    (1)扑火突击队。在辖区苟溪桥村、玉峰山村、荣华村、大屋村、王家社区抽调150人组建扑火突击队。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火灾发生后半小时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民兵应急队。由街道武装部牵头,在辖区苟溪桥村、玉峰山村、大屋村、王家社区抽调120名民兵,按每30人一个编队,组建4个民兵应急分队。

(3)街道机关干部扑救队。由街道当天应急值班领导带队,机关干部扑救队成员组成。

2.建立护林队伍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按森林面积每500亩配备2名护林员,每1000亩设立1个瞭望观察哨。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街道安排资金增配巡护人员,重点林区要加配35名兼职护林人员,坚持24小时进行巡护。

(五)落实物资储备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村森林防火任务,储备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1.街道机关防火物资储备。常年储备弯刀100把、胶皮铁扫帚100把、油锯5台、抽水机2台、电筒80支,对讲机7台。由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专人管理防火物资,确保随时能拿得出、用得上,物资消耗后要及时补充。

    2.村防火物资储备。有林村的防火物资购买与储备由各村负责。苟溪桥村常年储备弯刀100把、铁扫帚100把、喷雾器5个,抽水机2台,在靠山边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存放。其余3个村常年各储备弯刀20把、铁扫帚30把、喷雾器2台。

(六)做好火源和重点人口监管

1.加强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各村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护。特别是对重点林区、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管护人员,增加巡护力度;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观察哨,与地面巡查、管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严禁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内的农耕地烧荒、烧草、烧秸秆、吸烟、打猎、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要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要强化力量,充实防火检查站人员,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村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监护。各村要落实专人,加强对精神病人、智力障碍患者和儿童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七)建立防火期和戒严期

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和街道实际情况,适时明确防火期和戒严期。

四、火灾扑救

(一)报告制度

1.火情报告。火警发生后,要严格执行报告责任制度。各村、社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迅速组织人员扑救,适时监视火情发展。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67829897)。各类森林火情不论大小必须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零”报告。在森林防火期,各村每周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扑救指挥

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和扑救处置工作需要,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应工作组,各负其责做好扑救处置工作。

    1.应急扑火组

根据火情大小,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任组长,指挥调度各支应急扑救队伍,负责火情现场扑救。

    2.医疗保障组

由街道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医务人员、救护车辆调度和现场施救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由街道分管党政办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办人员组成,负责车辆调度、资金筹措,运送人员和扑火物资器材等。       

    4.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统战委员任组长,负责按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火灾扑救处置工作需要,确定森林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媒体,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由一名副指挥长任组长,负责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共同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6.责任追查组

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负责与事故调查组共同参与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善后工作组

由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灾后救助、安置重建、抚恤等善后工作。

(三)调用原则

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立即就近调集林区林缘村扑救队,同时立即调用扑火突击队、群众扑救队和其它林区林缘村扑救队奋力扑救。必要时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邻近镇(街)扑火力量予以增援。

(四)安全保障

在扑火及扑火力量运送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在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撤退,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五)器具装备

各村被调用的扑火队,根据人员多少自备自带弯刀、铁扫把等扑火机具。

(六)火场清理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队员,并向指挥部报告。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的预备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清理火场及时处理余火,留守时间为24小时。

(七)工作总结

抢险应急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村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五、善后处理

由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稳定。

六、预案管理

1.表扬突出贡献,对在森林火灾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表扬通报。

2.街道办事处对扑救队员和扑火物资要登记造册,及时更新补充物资,保证齐具完好。

3.此预案有效期为三年,如有变动另行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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