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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王家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王家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家街发〔2021〕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家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驻街各单位:

现将《王家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127

(此件公开发布)



王家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王家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全域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王家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保税港空港派出所所长、王家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街道应急办、党群办、财政办、民社办、教管中心、经发办、规建办、王家派出所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各村(居)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抓好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街道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

应急办:负责禁放工作牵头,开展社会面宣传;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指导对重点消防单位的管控。

党群办:负责统筹禁放宣传工作,落实媒体宣传工作。

财政办:负责禁放工作经费保障。

民社办、教管中心:落实禁放宣传进学校,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协调指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放主题教育活动。

经发办:协调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规建办:负责组织化粪池、下水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

村(居):各村(居)是禁放工作的属地责任主体,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辖区内禁放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210日前)。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12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212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226日后)。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动员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要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开展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四)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巡查看护工作责任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街道应急办按要求及时报送区燃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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