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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73626/2025-00043 
    • [ 发文字号 ]
    • 统景府发〔2025〕73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统景镇 
    • [ 生成日期 ]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8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景镇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景府发〔2025〕73号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统景镇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一岗双责”部门(岗位),相关驻镇单位:

现将《统景镇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统景镇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按照《关于印发渝北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全面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镇建立健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镇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醇基液体燃料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专班组成

成立统景镇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杨小伟   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姜  南   副镇长

副组长:任  地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岗、规自环保岗、民生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景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职责分工

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区经信委,持续加强醇基液体燃料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入户检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指导各村(社区)组织相关力量对辖区内醇基液体燃料使用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摸排,于6月30日前汇总形成《醇基液体燃料末端个体用户台账》(附件3),做好月报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

应急管理岗:配合区应急局,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假借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资质进行实体经营活动等其他违法行为。负责对新建生产、储存醇基液体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并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建立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许可台账。负责对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场站、商店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开展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检查、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自环保岗:负责对醇基液体燃料场站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负责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处置单位对收缴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置。负责指导各村居合规醇基液体燃料场站建设用地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用地保障。

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涉及医药酒精等含醇物质的废弃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废醇处置台账,严厉管控医疗机构销售医药酒精等含醇废弃物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查处违规储存、运输、使用醇基燃料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景派出所:依法查处醇基液体燃料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醇基液体燃料的刑事犯罪,严查生产、储存、销售环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全面整治运输过程中的交通违法,重点查处车辆安全不达标、违规通行限制区域等问题,维护辖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秩序等工作。

市场监管所: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及燃器具质量安全监管,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查经营企业非法采购醇基液体燃料问题;加强包装物、储存容器产品质量监督,规范市场质量秩序。

各村(社区)、“一岗双责”部门(岗位)及有关单位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严查餐饮、食堂等单位违规使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为,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将其纳入安全检查计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强化行业及辖区安全监管。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醇基燃料专项行动,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职责。认真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属地醇基燃料相关情况,结合实际,针对醇基燃料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全链条环节,开展系统性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宣讲醇基燃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确保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5年8月21日前)。重点开展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经营、储存、销售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任务,形成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高(2025年10月21日后)。各村(社区)、“一岗双责”部门(岗位)及有关单位要对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防止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现象禁而不止、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本次专项整治由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各村(社区)、“一岗双责”部门(岗位)及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分工负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上下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整治。各村(社区)、“一岗双责”部门(岗位)及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加强12350举报奖励机制宣传落实,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醇基液体燃料和销售不合格液罐、灶具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醇基液体燃料典型案例和整治成果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各村(社区)属地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排查不细、登记不实、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发生。凡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岗各安排1名专人进入区工作联络群,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专项整治期间每月24日前向区专班报送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台账(附件1)和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月报(附件2);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1. 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台账

            2. 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月报
                   3.基液体燃料末端个体用户台



附件1

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台账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统计人员:      联系电话:

序号

隐患排查时间

隐患排查地址

排查人员

隐患名称

整改方式

整改时间

1







2







3







......







合计

隐患排查数量:(个)

整改数量:(个)


附件2

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月报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统计人员:      联系电话:

时间

出动检查人员次数

联合执法次数

查处非法制运销“黑窝点”个数

查处未取得许可违法输配醇基液体燃料车辆(辆)

查扣非法改装车流动售醇“黑售醇车”(辆)

收缴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吨数)

罚款(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人)

案件移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件)

备注

5月











6月











7月











......











合计












附件3

醇基液体燃料末端个体用户台账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统计人员:      联系电话:

序号

用户姓名

用户地址

联系人及方式

销售单位信息

年用量(吨)

备注

1







2







3







......







合计

用户:(户数)

企业:(数量)

总计:(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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