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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73626/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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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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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统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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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5
统景镇龙安抗旱工程衬塑复合钢管及阀门采购招标公告(2025年6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渝北区统景镇龙安村抗旱管网联通工程,主要连接渝北区统景镇龙安村龙安大桥至劳动村村界处已建自来水管道,并配套相关阀井及支墩。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DN150衬塑复合钢管5112m,DN100衬塑复合钢管193m及相关阀门、配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由生产企业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生产企业投标,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
2.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唯一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1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7号附2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0日10时 00分。
2.开标地点: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7号附2幢)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3、同一生产企业和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以对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自行踏勘,了解本项目实施的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7号附2幢
联 系 人:吕军
联系电话:187170109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7号附2幢 联系人:吕军 电话:1871701091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衬塑复合钢管及阀门采购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3.2 |
交货期 |
分批次交货,招标人通知每批交货任务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批次的供货。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
1.3.4 |
质量标准 |
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中的技术要求等合同文件所述标准、样品和甲方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备件、备品等)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和(或)未翻新的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各方面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产品技术要求及其技术性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在原料、生产过程、检验方面符合合同约定,其品质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随货持有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检验报告、装配图、操作指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免费附属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装车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衬塑复合钢管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或具有CANS或CMA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1.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衬塑复合钢管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1.1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或具有CANS或CMA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2.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至少包含2025年1 月至 2025年4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特别说明: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可为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4 |
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随招标文件一同公布的附件(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7日17时00 分止 |
形式:以匿名的形式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发送至邮箱( 824557075@qq.com)。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2025年6月9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同招标文件澄清发出截止时间。 |
形式: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直接下载澄清、修改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另外的资料。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的计税方法计算。 |
3.2.3 |
报价方式 |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暂定供货量:各项供货数量详见附件 暂定投标报价=各项暂定供货量×各项固定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固定单价报价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报价保留小数点位数的要求仅为方便评标使用,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588973.9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玖角整),分项货物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货物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 2、投标报价总价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A、货物价(含税):货到甲方现场落地交货价。 B、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保险费、税费、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 C、合同约定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免费提供的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 D、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风险和支出及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投标总价按各分项招标数量乘以投标综合包干单价计算,要求如下: ①、投标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招标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货物价、销售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知识产权费、保险费、装车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招标人工地交货前的一切费用等所需相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风险和支出、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②、除招标文件、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报价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在合同执行中为不变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影响、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调价,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因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同时运输距离、运输次数也均可能发生变化;但上述修改、变化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供货过程中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次数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名 称: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31111 5010 4000 313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北统景支行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4.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展图统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8:00前,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 90天。 6.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衬塑复合钢管及阀门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汇)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4)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出;或者不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足额汇到本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用账户、账号,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 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1)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
3.7.3(2)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投标文件视情况分册装订。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采用A4纸、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打印机打印。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参照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最基本要求,投标人需一一响应,详细填写并按顺序编排。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另外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中表格可以扩展。 |
3.7.3(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文件为准。 |
4.1.1 |
投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5年6月1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30分钟 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年6月10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7号附2幢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共5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金额总价款的5%执行。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或招标人通知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以先发生的时间为准)之日起3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由投标人全额返还招标人),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退还时间: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供货完成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在供货期满全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相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且双方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约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扣除、兑付且乙方未按约补足的不予退还)。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重新招标(仅第一次招标时适用):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③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二次招标或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核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人从接到电话通知起30分钟内须提供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超过规定时间后,评标委员会不再接受任何原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