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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6845J/2024-0005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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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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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石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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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民政政策解读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怎么办理?
民政政策解读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怎么办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及标准?
1、发放范围
具有重庆市户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可延至其毕业止。
2、发放标准
从2023年9月起,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为1405元。
如何办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①申请
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监护人应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申请,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基础材料,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通过声明或信息比对方式获取确诊信息,无条件的区县可由儿童监护人提交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诊检测报告单,抗体检测呈阳性)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疾病控制部门提供的证明;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②审批
由区县民政局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