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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洛碛镇 
    • [ 生成日期 ]
    • 2021-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8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碛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碛府〔20215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碛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洛碛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118


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洛碛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明任组长,政法书记倪元强任副组长,由应急办、平安办、规建办、民政和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党政办、文服中心、综合执法办、征地协调办、洛碛派出所、教管中心、市监所、洛碛中心卫生医院、专职消防队、各村(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由应急办主任鄢运华、洛碛派出所所长晏伦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由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210日前)。研究制定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1210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有关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客运公司、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212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重点管控阶段(2021211日至226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在20212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226日后)。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实有效。

(五)工作总结(2021226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将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报送至镇燃管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推广经验做法。

、职责分工

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固定宣传阵地、“LED”显示屏,尤其是“两微一端”新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征地协调办、洛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资质、押运员资格的核查,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辆、无资格人员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洛碛派出所在113日前在政府广场前设置临时综合检查站。

规建办、征地协调办: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相关规定。

综合执法办:负责组织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加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执法处罚。

应急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在燃放区域内科学布设零售点,配合区应急局核发经营许可证,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经发办、市监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应急部门做好燃放区域内零售点的布设及安全管理。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管控。

洛碛中心卫生医院:负责发生火灾等险情的伤亡人员抢救工作。

财政办:负责保障发生火灾等险情的处置工作经费。

党政办:负责燃放情况收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各村(居):负责做好燃放、经营点的巡检工作,及时上报信息。排查本辖区内禁放区域(例如化粪池、沼气池、燃气管道等)并张贴警示标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动员部署。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相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洛碛洛碛派出所要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等通行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市监所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尤其针对“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要严格查处,加强清理整治。

(三)开展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和临时检查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要督促火车站、汽车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四)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压实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洛碛派出所要提升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专职消防队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民政的社事办要组织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燃管办要加强对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镇燃管办联系电话:67382836,联系人:梅加志

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67821616,区应急局67804066

区供销社86013202,区市场监管局67489808

洛碛镇应急值班电话:6738165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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