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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9616W/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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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 [ 生成日期 ]
    • 2022-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2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现场)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应急罚当〔2022洛碛05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市拉微昵尔商贸有限公司洛碛加油站

    违法行为:未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部门: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洛碛镇人民政府实施。

    处罚决定时间:2022830

    处罚内容:被处罚单位积极整改有关问题,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法定从轻情节,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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