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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16W/2022-0016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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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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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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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洛碛应急罚当〔2022〕02号。
被处罚单位:渝北区井口服饰经营部。
违法行为:批发企业存储及零售点存放管理。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部门: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洛碛镇人民政府实施。
处罚决定时间:2022年4月12日。
处罚内容:被处罚单位积极整改有关问题,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法定从轻情节,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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