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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 [ 生成日期 ]
    • 2022-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洛碛应急罚当〔2022〕01号。

被处罚单位:胡开模个体工商户。

违法行为: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部门: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洛碛镇人民政府实施。

处罚决定时间:2022年3月14日。

处罚内容:被处罚单位积极整改有关问题,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法定从轻情节,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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