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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碛镇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洛碛府〔2023157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碛镇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  

各村(居)民委员会、农服中心、经发办、规资所、执法办:

现将《洛碛镇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洛碛镇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我镇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聚焦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有关规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任务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洛碛镇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村建中心、农服中心、经发办、规资所、执法办、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中心,由村建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村建中心和规资所牵头负责全镇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工作,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图斑核查判定和填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警示提醒、联合执法、强制拆除等方式,统筹推进全镇卫片执法查处整改工作。经发办做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及农业企业管理及其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农服中心做好设施农用地及其违法图斑整改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执法办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配合和督促整改工作。各村委会是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收到卫片执法图斑后,立即安排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和资料收集,并对外业核查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耕地保护网格化巡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57号)文件要求,落实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网格管理体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加强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政策的知晓率。

三、工作安排

(一)核查判定和查处整改阶段。2023年度卫片执法按照“分类分级”要求提取遥感影像图斑,其中“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为一级监测等级,“其他新增建设类”“其他变化类”分为二级、三级监测等级。村建中心和规资所收到下发图斑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内业比对、外业踏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真实、准确、及时地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判定为合法和其他的图斑,充分收集相关审批、备案文件和带方位角的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判定为违法的图斑,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制止,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职责的,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跟踪收集处置情况,及时拆除复耕或补办完善相关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二)核查和成果上报。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月清”要求,在每月20日前,完成上一个月20日(含)前下发的“一级监测图斑”的整改上报;“二级、三级监测图斑”按照“季清”要求整改上报。及时追踪违法图斑查处整改进度,以拆除复耕方式整改的,必须上传带方位角的照片及镇专班的复耕验收意见。

(三)检查督导和警示通报。村建中心根据各阶段卫片执法数据成果质量和整改进度分析我镇违法形势,选取重点相关村委会的重点图斑、重点案件开展日常督导。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违法问题突出的村委会提请专班研究处理。

(四)迎接验收和约谈问责2023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应于2024220日前完成。村建中心及时上报年度成果及书面报告。结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验收情况,镇政府将对“工作重视不够,年度差错率仍超5%、图斑合法性判定严重不实,违法占耕面积数量大、违法采矿问题突出,查处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自然资源部将于2024年2月29日锁定2023年度数据成果,截至数据锁定时,按照政策计算仍达到问责条件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自然资源部也将卫片执法作为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抓手。各村民委员会及相关责任单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共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二)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合理用地。村建中心要会同农服中心、经发办、规资所、执法办等部门,加强协调对接,依法、依规、高效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监管服务;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管理,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严格用途管制,督促各业主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三)严禁弄虚作假、严肃执纪问责。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的原则亲自审核把关,坚持说实情、报实数,坚守真实性、准确性、实效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虚假整改,甚至为违法行为“打掩护”“开绿灯”。

(四)强化监督管理、形成整改闭环。专班要指导各村委会落实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有效运用《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政府282号令),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涉嫌党纪政务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类违法问题建立台账、挂账管理,不搞简单化,“一刀切”,按照“清零”要求持续推进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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