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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4078491X/202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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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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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两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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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2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XX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 |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残疾等级 |
从事职业及单位 |
月收入(元) | ||
李某 |
申请人 |
男 |
57 |
已婚 |
多病 |
无 |
务农 |
XX元 | ||
王某 |
配偶 |
女 |
54 |
已婚 |
健康 |
无 |
务农 |
XX元 | ||
李某某 |
父子 |
男 |
30 |
未婚 |
残疾 |
三级 |
在XX单位务工 |
XX元 | ||
合计 |
||||||||||
说明:1、“与申请人关系”填列申请人、配偶、父子、母子、兄妹、儿媳、女婿、祖孙等;2、“婚姻状况”填列已婚、未婚、离异、丧偶;3、“健康状况”填列健康、多病、重病;4、“残疾等级”填列残疾证登记的等级;5、月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 ||||||||||
二、家庭财产情况 | ||||||||||
1、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2、两套以上住房或门面×;3、大型农机具×;4、存款及证券、债券、储蓄型保险R;(说明:有以上情况的在“□”处画“√”,无则在“□”处画“×”。) | ||||||||||
三、家庭月开支情况 | ||||||||||
1、水费: xx 元;电费:xx元;燃料费:xx 元。 | ||||||||||
四、与低保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有近亲属关系声明 | ||||||||||
有近亲属关系 的家庭成员 |
近亲属 人员姓名 |
近亲属人员工作单位及职务 |
近亲属人员与家庭成员的关系 |
备注 | ||||||
李某 |
李某某 |
XX镇XX单位工作人员 |
兄弟 |
|||||||
承诺: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对已冒领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担1-3
倍的罚款。
2、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已签署《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授权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和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申请人:签字、手印
X 年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