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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2021年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年报如有疑问,请与龙塔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69号,邮编:401121,联系电话:868123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塔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街道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街道始终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加强网站管理及建设,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新梳理网站栏目设置和办事服务事项,及时更新各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已在政府网站公开申请方式,并在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及紫荆路党群商圈服务站政务公开专区专门设立申请接收区。2021年,街道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均按照“谁行使权力,谁负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关于印发9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通过明确公开事项、细化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救灾等9个试点领域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四)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府网站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府办相关要求,建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及紫荆路社区党群商圈服务站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围绕社会关心的热点开展调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地原则,严格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全方位监督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和效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利用率不高。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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