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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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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龙塔街办发〔202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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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塔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复函

龙塔街办发〔2020〕11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

复 函


罗元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在龙塔街道紫园路棚改区协调社区办公阵地的建议》(第26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龙塔街道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街道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紫园路社区位于龙塔实验小学内,属于紫福路社区辖区,居民多次反映,办事不方便,不能更好的发挥社区为民服务作用。学校也多次反映,居民在社区阵地开展活动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紫园路社区目前的办公阵地情况已不能满足为居民服务的基本要求。目前,紫园路社区棚改工作正在进行,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方便居民办事,建议在棚改区域协调部分土地,用于修建紫园路社区新办公阵地。

街道经过核实,认为紫园路社区办公阵地644.9平方米,户籍居民2008户,符合民政局关于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0平方米的规定,同时办公阵地功能设施完备,能够有效满足服务辖区居民的基本要求。

按照民政相关规定,社区阵地用房由社区相关开发商无偿提供,街道统筹安排。紫园路社区是2010年分设社区,目前阵地虽然属于紫福路社区,但距离紫园路辖区仅50米,且在主要干道旁边,群众来办事比较方便。与龙塔实验小学也是完全独立,并不与学校相联通,不会影响学校教学。在社区需要举办大型公益活动时才会向学校取得同意,进入校区。

综上,我们认为目前紫园路社区办公阵地是符合办公功能的。同时我们也会向相关部门建议,把社区阵地建设纳入紫园路社区今后的规划。

此复函已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签,感谢代表为我街道社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街道也会尽量提升社区建设质量,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克服办公场地带来的困难,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走进小区的频率,积极解决居民面临的各种问题。

联系人:邱静

联系电话:8681240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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