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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24P/2021-00027 
    • [ 发文字号 ]
    • 回兴工委〔2021〕6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回兴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4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渝北区回兴街道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渝北区回兴街道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各社区:

因“总林长”工作调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渝北区回兴街道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回兴街道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9〕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创新山林资源管理机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切实加强“四山”保护,创新森林培育保护机制,做到保存量、促增量、提质量,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

(二)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筑牢绿色发展底线,强化规划约束,促进生态环境水平总体提升。

2. 依法监管、全民共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确保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效益提升、生态功能改善。

(二)确保辖区集体森林资源不被非法侵占、破坏,不新增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切实做到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

三、组织体系

(一)建立林长制体系

为切实保护好辖区森林、绿地资源,决定推行街道、社区林长制体系。

街道党工委书记刘雪梅和办事处主任杨孝东任总林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武装部长潘光前任常务副总林长;党工委副书记徐荐、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徐吉江任副总林长;白鹤社区书记陈传远、长河社区书记幸礼任社区级林长,负责监管各社区森林安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环保、违法占地等。

街道总林长为辖区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林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林长制推行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常务副总林长协助总林长统筹协调林长制的落实推进;领导街道林长办公室工作。负责林长制实施工作,审定管护目标,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察下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社区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山林资源保护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山林资源的行为;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林长制实施具体问题;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生态资源,严禁违法占地弃渣;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有关山林资源管理情况。

(二)设立街道林长办公室

街道林长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杨昌奎、华美凌任办公室主任,杨昌奎负责处理森林、绿化等日常事务工作;华美凌负责国土、环保、违法弃渣等日常工作。街道林长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街道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统筹协调林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向街道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汇报工作;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承办街道林长会议,落实街道林长确定的事项;监督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案件;督促社区级林长执行林长工作制度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保护

1. 切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除排危抢险、重大基础设施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重要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因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文物保护需要进行的建设外,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准入“四山”禁建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村民自用住宅建设与翻修管理,严格履行用地审核审批程序,杜绝违法建设行为。

2. 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火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确保预案的启动实施便捷有效。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将森林防火装备、人员训练经费等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备的森林防火器械,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库,为森林火灾处置提供必须的物质保障。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二)强化生态修复

1. 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补绿、栽绿、补量、提质”,改善林分结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修复。

2. 大力推进违规建设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坚决查处非法破坏退耕还林地、非法采伐采挖树木、非法倾倒建筑渣土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时修复破坏山体,保护生态资源。

3. 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强化巡查监管

1. 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建立街道、社区林长巡查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街道林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切实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 建立事后严惩机制。大力查处非法破坏林体、非法破坏退耕还林地、非法占用使用山林土地、非法采伐采挖树木、非法野外用火、非法倾倒建筑渣土垃圾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破坏林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辖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各社区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山体管理和保护的合力。

(二)强化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林长制会议,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林长制考核问责制度,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等事项;建立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定期通报林体资源管理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林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将森林资源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对森林资源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宣传监督。各社区要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宣传生态文化,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体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面积、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林体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渝北区回兴街道林长体系表



附件:                   

渝北区回兴街道林长制体系表

总林长

常务副总林长

副总林长

山脉名称

涉及区域单位

社区林长

区域面积

(亩)

刘雪梅

杨孝东

潘光前

徐  荐

徐吉江

铜锣山

(回兴段)

白鹤社区

陈传远

2389

长河社区

幸  礼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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