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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24P/2020-00028 
    • [ 发文字号 ]
    • 回兴工委〔2020〕6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回兴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1-24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兴工委〔2020〕64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大队、中心、所、站),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渝分类办﹝2019﹞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逐步扩大居民参与率、增强投放准确率、提高分类减量率,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着力推动回兴街道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1. 2019年12月,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下称“三个全覆盖”),并选取1个居民小区和1个社会单体楼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2. 2020年,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三个全覆盖”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3.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各项指标达成进度:

具体指标

2019年

2020年

垃圾分类知晓率

90%

100%

垃圾分类参与率

75%

95%

分类投放正确率

65%

85%

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率

80%

100%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0%

35%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梁   党工委书记         

        杨孝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聂  爽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徐  荐   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徐吉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桂来轩   办事处副主任 

        余时鹏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肖远斌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高才龙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潘光前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杜思奇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璐璐   党工委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兼)

成员:回兴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回兴市政环卫所、回兴市政执法大队、回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辖区各社会单位、物业小区、市环卫集团的相关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1. 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徐吉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华美凌担任,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引导组、考核督导组、行业职能组和后勤保障组五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回兴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各社区书记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并明确1名专人具体开展工作。

2. 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徐吉江

成员: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职责:总揽各项工作具体方案措施的完善,负责各级部门、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组之间衔接协调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级队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各项资料数据报送。

(2)宣传引导组

组长:高才龙

成员: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积极配合制定宣传相关计划、指南、内容资料,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事宜,包含社会宣传环境布置、组织开展文艺宣传活动、学校专题宣传活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宣传活动的指导、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3)行业职能组

组长:徐吉江

成员:各职能办公室、部门

职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物业小区和单体楼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回兴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指导各市场、商场、商业体、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督促、指导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背街小巷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及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党群工作办公室:督促、指导各党建组织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互促互进,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文件、工作台帐,报送各项资料数据。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工作中不稳定事件的处置。

综合执法大队和回兴市政执法大队: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回兴市政环卫所和环卫集团:负责各类设施设备投放,垃圾清运、回收、处理,示范点及宣教中心打造,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积分换礼活动。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徐荐、李璐璐

成员: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垃圾分类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

(5)督导检查组

组长:聂爽、杜思奇

成员:人大工委、纪工委

职责: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队伍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负责街道垃圾分类日常考核督导工作,督导社区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指导员、督导员、志愿者4支队伍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三)队伍建设

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督导员、指导员、巡检员、志愿者队伍(下称“5支队伍”)。由17个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组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队伍及“督导员”队伍,负责各社区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的宣讲、工作实践的指导、相关队伍和台账的管理等工作。以物业公司为主体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要求1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至少有1名指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全程监督指导工作。由环卫集团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巡检员”队伍,要求每个社区都有1名巡检员,开展积分兑换、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垃圾分类效果巡检抽查。由各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带头,共组建17支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现场指导等工作。

“5支队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提高街道垃圾分类知晓率、垃圾分类参与率、分类投放正确率。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分类方法

按照四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运输、处置,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首先,源头分类:居民在家中按照分类标准初步分类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分类投放;其次,分类收集:小区保洁人员对居民投放的垃圾进行第一次初步分拣后分类收存;最后,分类运输处置:由环卫集团按照类别进行分类运输及处置。

(二)设施配置

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确保配套齐全、设置合理、标识规范、管理有序。

1. 居民家中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袋)并分类投放;妥善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按要求分类投放。

2. 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50户~120户配置1个,或服务半径每70米配置1个;支持可回收物电话预约回收。居民小区按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的方式在楼栋底层或公共区域配置垃圾收集点,不设楼层收集桶;空间上确实无法配置集中收集点的,采用收集车等进行定点定时收运。

3. 每个居住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有围档和遮雨设施,且垃圾不得暴露存放。

4. 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有关单位集中供餐点,以及农贸市场(超市)内要配备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满足投放需要。

5. 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配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6.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上均应有规范、统一、清晰的分类标志。集中投放点设置公示栏,公示告知各类垃圾投放方式、收集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

7. 在街道、社区(小区)大门、公共区域等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榜、荣誉榜等,公示街道分类设施设置情况和居民分类信息。

(三)作业流程

1. 分类投放。居民是分类投放的第一主体,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对居民如何规范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和制止。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公司或相关资质企业负责投放管理,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社区负责管理;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由业主(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2. 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主要由回兴市政环卫所、环卫集团及其他相关企业承担。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采用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对已分类投放的垃圾严格分类收集、运输,收运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污染环境。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要及时规范处理,其他垃圾按原有程序进行收运处理。

(四)示范试点

由街道选取一个居住小区、一栋单体楼,先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条件的学校、医院、社会单位带头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示范点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点,定期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域推开的垃圾分类新局面。

(五)宣传培训

宣传教育工作由宣传引导组统筹安排,人员培训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统筹安排。

1. 宣传教育。以街道和社区为主体,以垃圾分类志愿者为

主力,带动学校、医院、企业和其他社会单位,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制定宣传计划,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通过入户宣传、文艺宣传、主题比赛、亲子游戏、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新闻报纸、公众号等多样化媒介形成宣传效果。

2. 人员培训。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收运单位等统筹配合,联合对“4支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至少每月1次,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确保“4支队伍”能力素质合格。

(六)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工作由考核督导组统筹开展。

1. 工作考评。街道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考核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对“4支队伍”进行考核。按照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上级检查和公众监督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和管理考核工作,具体由街道垃圾分类考核督导小组牵头实施。

2. “红黑榜”激励。街道及社区设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于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荣誉表扬及奖励。

(七)台账管理

台账管理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统筹负责。

街道、社区、环卫集团、各物业公司等单位都需建立各自台账,台账登记适用对象为已启动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的居民小区(单体楼)、医院、学校等社会单位,台账内容包括基础台账、工作台账、问题台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管理主体、适用对象、具体内容进行细化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措施。以本工作方案为基础,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台账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二)强化党建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活动为依托,基层党组织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分类工作互促并进。发挥居民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让居民区党员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带头人和监督人,引导和带动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街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共机构、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附件:1. 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

      2. 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职责划分


附件1:

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

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试行)》及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四分类定义及标准等参考如下。

一、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生活垃圾四分类

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含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药具(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废日用化学品及其容器(如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化妆品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可回收物

指回收后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或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厨余垃圾

包含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主要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主要指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他厨余垃圾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

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三、其他定义

居住小区应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

(一)大件垃圾

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装修垃圾

居民或单位装修、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

(三)园林垃圾

各种园林绿化场所进行园艺修剪或季节变化产生的落叶、树枝等。


附件2:

回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职责划分

一、街道职责

(一)统筹开展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市环卫集团和物业企业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二)在辖区开展宣传发动、入户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三)牵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四)指导市环卫集团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摆放分类容器位置。

(五)按照“一户一档”建立街道基础分类台账,建立街道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等分类台账,做好资料上报工作。

(六)联合社区、相关部门、收运单位等,对“4支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至少每月1次,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

(七)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考核评价。

(八)设立街道层面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于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荣誉表扬及奖励。

(九)统筹负责将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楼)所收集的厨余垃圾运送至指定的集中收运点。

(十)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二、各社区职责

(一)统筹开展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市环卫集团和物业企业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二)社区(小区)宣传发动、入户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三)统筹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队伍。

(四)指导市环卫集团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摆放分类容器位置。

(五)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社区基础分类台账,建立社区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等分类台账,做好资料上报工作。

(六)设立社区层面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于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荣誉表扬及奖励。

(七)负责将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楼)所收集的厨余垃圾运送至指定的集中收运点。

(八)完成街道交办的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一)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分类宣传发动、入户登记、建立台账及其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二)与业主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

(三)协助办理积分兑换卡。

(四)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投放点,免费提供场地和电源保障。

(五)提供厨余垃圾桶垃圾袋,对分类的厨余垃圾进行套袋收集。

(七)负责小区集中投放设施、智能分类设备的日常巡检;负责各个投放点的清扫保洁工作及小区各类分类设施设备的清洗。

(八)作为主体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要求1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至少有1名指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全程监督指导工作。

(九)规范运输小区内产生的其他垃圾,负责将所有收集的厨余垃圾规范运至指定的集中收运点。

(十)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四、市环卫集团职责

(一)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二)协助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含单体楼),设置集中收集点并配备垃圾四分类收集设备,智能化厨余垃圾收集设备,积分兑换设备以及触摸屏、宣传设施设备,建设可供参观学习的示范展示区及示范展示的相关设施等。负责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含单体楼)宣传资料和环境氛围营造设施(包括宣传展板、横幅、立体宣传字和广告涂鸦)的设施与制作。

(三)在小区公共区域内配置符合规定的四分类垃圾收集箱及厨余垃圾智能垃圾箱并进行维护。

(四)建立、维护、运营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智能投放系统及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五)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建立厨余垃圾及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管理体系。办理居民垃圾分类积分卡、二维码制作、积分;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居民分类正确的厨余垃圾进行积分;居民将可回收物自行分类投放,由市环卫集团派人定时定点现场收集(原则上每周1—2次)并进行积分。

(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开展积分兑换(积分换礼)、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垃圾分类效果巡检,并将分类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按每个社区配置1名督导员,每天分早晚两个时段在集中收集点破袋抽查。

(七)协助街道建立“一户一档垃圾分类台账”和分类收集工作台账。

(八)派人定时定点现场收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负责垃圾分类收集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运输。将收集的有害垃圾收运至转运站暂存,处置费用按相关环保管理规定另行规定。收集的可回收物运至移交的分拣中心后自行处置。

(九)协助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作业链条的作业流程和规范,形成行为规范和工作制度。

(十)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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