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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古路镇 
    • [ 生成日期 ]
    • 2024-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路镇2024年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路镇2024年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镇各科室(中心),各驻镇单位:

《古路镇2024年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古路镇2024年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家军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平安重庆建设大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枫桥经验”新重庆新实践,深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力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攻坚战,全面整合各类有生力量,加强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城市小区、村民小组)、大事不出村居、难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工作目标

全面试点试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不断完善应用功能,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制度,真正实现智慧赋能、实战实用,推动“蓝丝带”解纷一件事应用审批接入,助力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迭代升级、拓展成势。

三、组织领导

古路镇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平安办牵头,各村居、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成立古路镇法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专班。

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书记。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负责应用推广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专班推进,做好保障工作,每周调度指挥,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试点,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2.强化沟通配合。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协调,对基层反馈的问题及时报镇专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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