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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路府发〔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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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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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古路镇 
    • [ 生成日期 ]
    • 2024-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9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

古路府发〔202410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将古路镇积极创建成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镇,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包括古路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创建时间为2024年。

三、创建程序

(一)动员组织。创建对象按照先锋工作要求和评价指标,全面自查补足,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标准,并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创建资料整理。

(二)评估验收。区县组织开展初评,市级评估工作小组按比例进行抽查。评估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民意调查、大数据查验等。

(三)组织公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拟通过验收的先锋创建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定公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公示的先锋创建名单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对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确保佐证材料、工作台账的真实性,以备材料审核。

(二)创建对象做好现场准备,及时自查自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顺利通过实地核查评估验收。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活动与创文、创卫及创“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二)强化基层发动。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可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积分项,并开展垃圾分类先进个人、模范家庭评选,引导广大人民落实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

(三)积极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习惯养成,加强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落实经费保障。镇创建成垃圾分类先锋镇,将对创建成垃圾分类先锋单位的村(社区)予以一个单位5000元的奖励,同时年底在人居环境工作中考核加0.2分。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2.重庆市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目标要求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3

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4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6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1

辖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2

桶边值守

13

楼层撤桶率

100%

14

大件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15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16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8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9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单位)占比

≥80%

否决性指标

23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4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5

推行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

26

推行“门前三包”“五长制”和“一员多岗”

27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

28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9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0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31

居民满意度

≥90%

32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3

多渠道筹措资金

34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5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目标要求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厨余垃圾采取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置

3

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4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符合要求

5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5%

6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备、完好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规范建设或提标改造厨余垃圾处置设施

11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2

大件垃圾规范收运

13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14

农膜回收率

≥95%

15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6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7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8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1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符合要求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将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23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积分制”管理制度

24

将垃圾分类纳入“最美院落”评选和“传统村落”建设等

25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6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7

“一员多岗”和公益性岗位参与垃圾分类

28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庭院创建

29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30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1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32

村民满意度

≥90%

33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4

多渠道筹措资金

35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6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党政办公室2024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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