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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湾府〔20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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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湾镇 
    • [ 生成日期 ]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7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大湾府〔2021〕81号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镇政府第18次行政办公会审议,对《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等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

2. 《大湾镇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验收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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