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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6917B/2021-00162
- [ 发文字号 ]
- 大湾府〔20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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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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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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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7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大湾府〔2021〕81号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镇政府第18次行政办公会审议,对《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等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
2. 《大湾镇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验收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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