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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湾府〔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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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湾镇 
    • [ 生成日期 ]
    • 2020-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8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湾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湾府〔2020〕28号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湾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现将《大湾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湾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本镇范围内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部门联动、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镇气象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应急、农业水利、房屋安全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各村(居)委会主任、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等重大事项。

(二)成立镇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主要职责是:执行镇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气象灾害检查和落实工作,并组织危房、倒塌房屋等人员、物资的转移和疏散;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三)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大湾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

镇民社办: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镇财政办: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规建办: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村建中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及时畅通公路。

镇农服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信息以及树木的防风修枝,遭遇灾害时,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对易发生森林火情和旱涝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大湾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地发生和蔓延。

镇应急办: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和灾情发生后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各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预防行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镇指挥部办公室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气象灾害预警时,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二)基本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同时根据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值守。预案启动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四)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六)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七)社会力量动员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八)气象灾害调查。镇应急办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九)新闻报道。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十)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后期处置

(一)气象灾害的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核估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和灾害发生地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总结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区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各村(社区)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三)应急队伍保障。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四)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和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应当充分利用广播、LED显示屏、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二)预案演练。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镇应急指挥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地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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