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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8309200X0/2021-00491
- [ 发文字号 ]
- 宝圣湖工委发〔202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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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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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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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0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宝圣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宝圣湖街道应急管理职责清单》 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所、站、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现将《宝圣湖街道应急管理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宝圣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4日
宝圣湖街道应急管理职责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重庆市渝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北委发〔2019〕14号),按照应急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责任制要求,现制定宝圣湖街道应急管理职责清单,规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应急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统揽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研究谋划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定期研究决定应急管理重大问题。
2.定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及中央、市、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3.每季度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应急管理形势,总结应急管理发展规律,督促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4.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机构负责人,选配优秀干部充实应急管理监管队伍,在人、财、物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优先支持和保障。
5.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应急管理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6.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新闻舆论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社会氛围。
7.发挥人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8.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履行联系社区属地安全责任。
9.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应急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应急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推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履职尽责,保障工作落实。
3.发挥安全管理委员会作用,定期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应急管理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应急管理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应急责任目标管理,严格应急管理考核奖励。完善社区网格管理机制,督促社区、网格认真履行巡查走访、发现、制止劝导、批评教育、报告职责。
5.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巡查暗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区级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履行职责范围内本区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制定应急管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本区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处罚。
7.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职责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全局性应急管理建议,组织起草应急管理综合性文件及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应急管理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科室和考核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应急管理形势,发布应急管理信息,监督考核并通报工作开展进度。
3.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4.负责烟花爆竹行业应急监督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5.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科室、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街道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6.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综合工作,指导科室、社区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
7.制定应急管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处罚。
8.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负责除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监管外的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10.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行业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相关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11.负责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综合工作,配合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影响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机场净空保护区城市住宅楼养鸽行为的监督管理。
12.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13.负责转发区气象局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14.负责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建设;开展事故灾难综合性应急演练;统筹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全面工作;指导各行业科室落实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处置、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法制建设。
15.负责处理自然灾害,拟订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措施,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6.法律、法规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科室应急管理职责
各有关科室共有应急管理职责:
1.按照明确职责划分,履行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应急管理条件、应急管理责任制、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资金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应急管理管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制定应急管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对本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3.法律、法规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经济发展办公室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综合服务性物流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主要对规模以下综合服务性物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工贸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主要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城市燃气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承担城市门站以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对电力行业、电信行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应急监督管理。
5.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批发零售、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城区菜市场)、专业市场、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仓储、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情况;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限额以下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对个体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实施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企业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8.负责居民服务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家政、摄影、婚庆、洗浴、保健、理发美容、家用电器修理、洗染及其他居民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情况;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限额以下居民服务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对个体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商务会议展览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会展场馆以及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等会展活动的主办者、承办者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建设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应急监督管理;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装饰装修、基础设施等建筑领域的监督管理。
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监测,建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
3.负责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行业应急监督管理。
4.负责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物业小区外的建构筑物、背街小巷城市园林绿化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情况。
(三)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民政产业系统应急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殡葬服务以及其他民政产业系统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2.负责卫生和健康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行业卫生规范中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负责鼠药投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医疗机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4.参与配合教育系统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负责教委审批的非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会同交通、交巡警监督管理校车运营安全工作;负责各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民政、教育、卫生体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特种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四)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廉租住房、安置房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派出所、平安办、应急办,依法监督检查群租房出租人、承租人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情况。
2.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围墙、栏杆、化粪池、外墙等设施设备和小区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发现、劝阻、报告的职责。
3.配合区住建委对规划区内房屋使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小区内化粪池清掏的安全管理职责。
5.对小区内的游泳池进行安全监管。(涉及对外经营的小区游泳池,文化服务中心、经发办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管理)。
6.负责物业小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特种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五)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协助对动物防疫、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2.协助水利主管部门抓好对辖区的应急监督管理,加强对水库、河流的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4.负责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检查。
(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文化行业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图书馆、网吧、影院、KTV、歌舞厅、印刷行业、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文化企业或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2.负责重大文化活动应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活动主办者、承办者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3.负责体育行业应急监督管理,协助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场所及其他体育企业或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应急监督管理。
4.负责旅游行业应急监督管理,负责区旅游局监管外的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文体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特种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6.协助街道安委办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五、区派驻部门应急管理职责
(一)宝圣湖派出所
1.负责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街道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情况;严格群众性活动安全备案,负责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群众性活动备案。
2.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3.负责小区道路以及非市政管理其他道路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5.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危化品公共安全管理和销售、购买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督管理。
7.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实施立案查处。
8.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二)回兴交巡警大队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政管理城市道路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道路配套安全设施隐患的排查。
2.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3.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5.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宝圣湖市场监管所
1.负责本系统内各行业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应急管理。
2.负责本单位内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四)回兴市政环卫所
1.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城市道路设施、桥涵设施、公共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点、排水设施、照明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经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严格市政设施临时占用、挖掘等行为审批。
2.负责城区道路、城区水域、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共粪便处理设施清掏、维护,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公共厕所、垃圾站管理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3.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户外广告、标牌、灯饰设置及城区道路绿化管护。
4.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五)城市管理宝圣湖大队
1.依法监督检查户外广告、标牌、灯饰设置。
2.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处罚。
3.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六)回兴教管中心
1.负责督促教育机构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
2.负责对辖区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及校车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街道其他科室(部门)应急管理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应急用车保障工作。
2.配合负责应急管理事故和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街道办公楼、车辆的安全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4.负责督办相关单位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
(二)党群办公室
1.负责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2.配齐配强应急干部。
3.负责将应急管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财政办公室
1.负责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按照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方案下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2.对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价管理。
3.负责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1.负责铁路安全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管理。
2.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协助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六)人大工委办公室
负责对街道各办、所、站和区级部门派出机构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七、社区应急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应急管理年度计划。
2.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发现本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应急管理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处置,并向街道办事处相关办公室报告。
3.开展应急管理网格化治理,按规定配备网格员,督促指导网格员按“走一走、看一看、闻一闻、听一听、讲一讲、说一说”的工作方式,巡查、发现、劝导、制止、报告、跟踪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
4.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负责消防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
5.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