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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务服务管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是组织拟订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审批服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审批服务部门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流程优化和服务规范工作。四是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对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及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指导、监督、考核分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五是推动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网上办事平台的推广应用、运行监管工作。六是负责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级服务中心的投诉举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八是职能转变。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职责。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全渝通办”、“渝快办”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编制11人,其中公务员10人,工勤人员1人;单位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等3个科室、下属2个单位;分别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区政务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区23个部门266名工作人员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审批服务。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人员采取部门和区政务办双重管理。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政务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18439531.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9531.54元占100%。收入较2022年减少10844139.7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844139.74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18439531.5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0173.35元占93.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429.92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261258.31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300669.96元占1.63%。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0844139.7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73021.2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417161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9531.5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9531.54元,比2022年减少10844139.74 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5490492.54元,占29.78%,比2022年增加1573021.26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285758.94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204733.6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2949039元,占70.22%,比2022年减少12417161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租赁费未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网络维修维护及租赁等。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9803.4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9103.74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4903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2417161元,下降48.95%。主要原因是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租赁费未纳入预算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671330.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6420.17元,增长107.64%。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60413.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2468.64元,增长73.3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实有数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80206.6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6234.32元,增长73.3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实有数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7681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2390元,增长214.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184236.3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0324.51元,增长48.6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7702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368.4元,增长200.2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实有数增加,相应医疗保险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300669.9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4711.48元,增长92.79%,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实有数增加,相应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政务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政务办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2500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33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办,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因公出国(境)按程序审批后,再调剂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到有关单位,故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公务接待费475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000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000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费用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编制全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区政务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0901.36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2.39 %,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政府采购情况。区政务办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5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7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2949039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7个,金额12949039元)。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金额0元。纳入一般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7个,金额12949039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底,区政务办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璟      联系电话:023-673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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