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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4月1日后建成的未经登记建筑如何认定?

日期:2023-03-14

答:1990年4月1日后建成的未经登记建筑分成三种情况认定:一是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取得部分规划、建设许可或审批手续,经认定视为合法的部分,按同等有证房屋评估价格的95%予以补偿。其余部分根据结构不同分别给予房屋建安成本补助;

二是改建前两证齐全,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未经权属登记建筑,未超出原土地权属范围的按现结构和原证载建筑面积、用途按同等有证房屋评估价格的95%予以补偿;超出原证载面积部分根据结构不同分别给予房屋建安成本补助;

三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结合剩余期限予以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不予补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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