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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5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

目录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依据

(三)规划范围

二、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存在问题

(三)发展形势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四、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区域目标

五、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能力

(三)重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四)积极推动人才安居保障工程

(五)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六)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加大房屋安全管理及治理能力

(八)加强与双城经济圈战略的住房保障协同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二)全面加强组织协调

(三)建立年度实施计划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以“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总目标,立足渝北区实际,摸清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优化住房保障方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破解住房保障发展瓶颈,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渝北区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质量,为“努力建设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大区、高水平开放的临空大区、高能级策源的科创大区、高品质生活的城乡大区”的奋斗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特制定《渝北区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依据

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 《“十四五”国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3.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4.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5.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7. 《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8. 《重庆市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

9. 《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双凤桥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悦来街道、王家街道、两路街道、仙桃街道、玉峰山镇、龙兴镇、统景镇、大湾镇、兴隆镇、木耳镇、茨竹镇、古路镇、大盛镇、洛碛镇、石船镇。

规划以2020年作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二、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1.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住有所居”目标,在市级主管部门支持下,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十三五”期末,渝北直管区域内筹集公租房5万套,配租率97%。累计分配5.4万套,保障城镇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群约18万人。为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对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016年至2020年,累计保障900户、2700人,发放租赁补贴资金达174万元。

2.住房保障管理运营能力大幅提升

通过推进公租房配套建设和公租房优化利用工作,累计盘活4196套公租房,公租房签约及入住管理高质高效,空港乐园、空港家园租金收缴率达99.7%。严格执行住房补贴政策,累计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2.3亿元,全区住房补贴审核工作效率有效提升。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廉租住房、直管公房信息纳入到数据库管理,实现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的记录、变更、查询的实时化、流程化、科学化,“十三五”期间,渝北区廉租住房租金收取率达97﹪,直管公房租金收取率达98%,廉租房、直管公房管理运营能力大幅提升。

3.多层次人才安居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人才安居保障工程,把人才安居作为助推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区多渠道并举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共筹集高端人才别墅、高档人才公寓、品牌长租公寓、长短租结合的普通公寓、公租房定向配租住房等5种类型人才安居房房源4931套,约35.5万平方米,已面向各类人才分配3742套。累计完成人才公寓3000余人入住办理,其中本科学历占82%,硕士、博士占18%,年平均入住率达到95%左右。

4.房屋征收工作攻坚克难

渝北区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大幅度提升城市硬件设施水平,先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棚改项目共39个,其中棚改项目22个、危改项目5个、环保项目5个、其他公益性项目7个,覆盖全区12个镇街,征收房屋面积约193万平方米,涉及土地面积约4208亩,被征收户约3242户,总投资约238亿元,为医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5.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效推进

推动出台《渝北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完成飞湖雅苑综合改造项目和瑞雪花园综合改造项目,共计4.6万平方米,494户,11栋;实施飞湖雅苑项目、瑞雪花园项目、绿茂片区、松树桥街区、金绸街区、康宁苑小区管理提升6个项目,共计20.83万平方米,2707户,55栋;实施金紫山片区和旺瑞小区两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共计25.84万平方米,3657户,33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凸显。

6.城镇房屋安全监管能力增强

全区经鉴定C、D级危房423栋、1005户、面积10.75万平方米。通过征收解危、产权置换、维修加固、解危重建、搬离过渡等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城镇危房治理,共计完成解危治理房屋393栋、960户、面积9.89万平方米。采取“制防”、“人防”、“技防”三防要求,开展全区存量危房动态监测,已有监测人员145人,监测房屋176栋,对城镇危险房屋适时监测预警,全区目前已实现实时在线视频监测9栋31户,确保住用安全。

(二)存在问题

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区住房保障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住房保障配套政策仍需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不够明确,缺乏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政策。二是住房保障分布有待优化,部分区域仍存在供需不平衡问题。三是多层次人才安居体系有待完善,高层次人才已基本覆盖,但门槛较高,产业人才、技术型人才等群体住房支持有待加强。四是多渠道、多元化保障住房筹建机制有待完善,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筹建程度有待增强。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重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关键五年。

作为全市经济总量最大的行政区,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渝北,渝北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渝北住房保障也将迎来新格局。一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带来诸多政策利好、项目利好,有利于优化创新创业的“硬件”和“软环境”,厚植内陆开放新优势。做好新时期住房保障工作,对区域人口集聚、人才引进,促进产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渝北区委打造两个2000亿级的支柱产业集群,建设“四个大区”正在显效发力,随着区域规划建设加快,城市能级提升,住房保障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三是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明显转变,老龄化、二孩家庭、单身群体等现象并存,人才加速流入,住房保障工作应根据人口特征变化适时调整。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并与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相衔接,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全体人民住享乐居。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住房保障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度。

2.坚持政策善用,规划衔接

结合渝北区实际情况,抓住全面改革不断深化的发展契机,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协调好住房保障发展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3.坚持时序合理,突出重点

根据渝北区住房发展优势和特色,明晰不同区域的住房结构、人口结构,综合考虑各区域经济、产业、人口之间的关系,以及住房保障工作短期和长期的关系,科学确定“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时序,针对各类住房保障对象自身的特征和需求,做到统筹规划。

4.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住房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十九大报告明确的“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住房保障规划应统筹考虑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保障需求和保障能力,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目标、标准、范围,逐步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

5.坚持因地制宜,结构优化

通过合理的规划引导形成全区各镇(街)供需平衡、区域均衡的住房保障体系。紧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和重庆市城市发展战略,以产业分布、轨道交通、人口集聚为依据优化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与布局,加强住房保障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分配管理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四、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构建,保障供给结构逐步优化,重点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发展,提升公(廉)租房运营管理能力,逐步改善各类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渝北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持续优化保障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持续加强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设,与市场租赁协同建立高效租赁市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完善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运营和管理的配套政策。

——持续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能力。加强保障性住房筹建、运营、管理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租房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构建宜居宜行的环境优化体系。

——持续保持公租房保障水平。加强对城镇低收入无住房的困难家庭保障工作,加大公租房政策宣传,提升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效率。“十四五”期间,累计供应公租房5万套,发放补贴220万元,累计覆盖15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重点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时期,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

——优化与产业发展相协调人才安居体系。建立与经济产业发展相协调的人才安居体系,有效扩大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以职住平衡为原则,在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区域加强人才安居住房供给。“十四五”时期,全区供给人才住房2000套。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滚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3个、572万平方米,有序完成棚户区改造196户、5.7万平方米。

——持续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安置房建设统筹管理,提高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效率。建立优化安置房协调机制,科学统筹做好安置房项目选址、建设。优化利用闲置空置房,将符合条件的安置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十四五”期间,预计筹建安置房5268套、总建筑面积约47.49万平方米。

——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违法建设、违法违规专项清查问题整改。进一步开展抗震鉴定及加固工作,对地震易发区达到需整治条件的老旧建筑物,实施维修加固或重建。

展望2035年,全区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成熟,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住享乐居,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为全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提供支撑。

表1“十四五”时期渝北区住房保障总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十四五”期间

1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预期性

30000

其中:拓展区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预期性

15000

市场化租赁住房

预期性

15000

2

公租房累计保障人数

万人

预期性

15

3

筹建安置房

预期性

5268

4

老旧小区改造

万平方米

预期性

572

5

棚户区改造

万平方米

预期性

5.7

6

货币补贴

万元

预期性

220

(二)区域目标

“十四五”时期,对全区租购房困难、收入困难人群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等特定公共服务人群住房问题,重点推动职住平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加强对空港工业园、仙桃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空港新城、高竹新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住房供应,在产业集中区域预控租赁住房用地,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与筹集;扩大人才安居住房覆盖面及供给,在区域内多个轨道TOD站点建设和筹集人才安居住房。

1.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分布

重点加强对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轨道站点和商区、园区(产业园区)、校区(学校)、院区(医院)周边区域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时期,全区预计筹建保障性租赁30000套(含人才住房2000套),覆盖人数规模约60000人。

(1)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进一步加强产业拓展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持续完善多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宿舍等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引导企业在重要交通节点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周边及TOD开发区域配建小户型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重点在兴旺片区、多宝湖片区、朝阳片区、同德片区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解决拓展区域新市民、青年人、人才等3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2)人才住房供给

以经济产业发展所需的中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为重点,以实物和货币补贴并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重点推动仙桃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朝阳片区、高竹新区的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对引进的人才实行多层次的住房安居工作。预计“十四五”时期,预计全区新增人才住房2000套。

2.老旧小区改造

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享,引导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推动补齐居住社区短板,促进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持续滚动推进老旧城区1287个楼栋、572.23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任务。

3.棚户区改造

重点梳理辖区内城镇C、D级危房,摸排辖区内安全隐患突出的危旧房屋,有序推动棚户区改造。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方式,对为旧房屋分布较为集中成片的棚户区,通过整体拆除方式实施改造。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完成196户、5.7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

4.筹建安置房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预计完成4个安置房筹建项目。其中,新城雅居1700套、茨竹场镇征地安置房126套、前沿科技城安置房工程2358套和农业园区乡村振兴还建房项目1084套,共5268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47.49万平方米。

五、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工作重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健全保障对象分类体系。一是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持续保持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履行政府对民生基本保障的责任;二是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新市民以及特定公共服务行业人群的住房问题。三是以人才安居为抓手,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高新产业人才、高学历人才的住房保障。按照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广安市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度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信息共享、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和准入退出审核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沟通合作。四是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按照市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要求,以公租房“先租后售”的早期制度设计为基础,探索研究针对不同人群配租共有产权住房的操作规程。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能力

健全科学有效的保障住房管理机制,加强与区级部门衔接,坚持属地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属地镇街牵头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管理无缝链接与覆盖。一是持续推进公(廉)租房并轨管理,将符合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对象纳入公租房保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应保尽保;二是多元化、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持续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三是全面统筹、管理、推进全区人才安居工作,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长租公寓等人才住房,完善软环境配套设施,提升人才公寓居住档次,增加面向青年人才的定向配租公租房供应。四是持续提升保障住房品质,改造升级区级公租房室内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五是提升住房保障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保障房”房屋管理新模式,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充分应用于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三)重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以盘活存量为主、新建为辅,优先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安置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商业办公等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支持,多元化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是加强土地要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依法依规供应,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完善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出让方式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支付;二是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尚未有效利用的安置房、公有住房等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市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经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不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实行相关各方联合验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在把控风险前提下,探索通过租赁住房投资基金(REITs)持有并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积极推动人才安居保障工程

紧紧围绕“塔尖”“塔身”和“塔基”人才,强化政策制定、房源筹集、分配入住工作,通过“保障+市场”“实物+货币”和“租赁+产权”等方式,分层分类提供人才住房。一是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引导用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采取新建等方式,为本单位的人才提供产权住房或租赁住房。二是引导人才住房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以轨道站点周边区域为主,围绕产业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布,评估人才住房空间需求,增加高科技园区、创新产业园区、总部基地等人才聚集区域的人才住房供给。三是加强人才安居申报、受理、查询、监督工作,促进人才住房全流程动态管理,提升人才安居服务水平。

(五)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统筹推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优化区级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责任分工,鼓励引入社会主体及专家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落实资金保障,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精准发力,以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和住房条件改善为目标,统筹考虑棚户区改造、危房搬离整治等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配套设施落后的棚户区,主要采取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的方式实施改造,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完善房屋配套设施;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棚户区,通过保留-改造-提升的方式,提升人文内涵。不断深化“留、改、拆”的城市更新理念,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合理确定渝北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及实施时序。

(七)加大房屋安全管理及治理能力

扎实推进专项清查和隐患问题整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排查既有和在建城镇房屋是否属于“四无”违法建设,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清查,着力构建由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检测人员组成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严肃惩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或使用功能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违法建设整改工作。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地震易发区域内居民住宅建筑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

(八)加强与双城经济圈战略的住房保障协同

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促进与四川省广安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合作交流,形成区域合力。二是协同推动高竹新区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新区经济产业发展、人口集聚有效促进。公开渝北区、广安市保障政策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渠道,共享互认数据信息,提升保障工作效率。三是探索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共享,推动租住管理刚柔并济。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住房保障规划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全面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各平台公司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与产业相协调的住房保障机制。

(三)建立年度实施计划

通过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沟通与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住房建设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经济、产业、房地产、人口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加强对各镇(街道)、产业园区的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强化并分解落实规划的具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规划的跟踪评估工作,严格监控规划落实情况,对落实规划不力及违反规划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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