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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2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5〕4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5〕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唐红亮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513***472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唐红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在渝北区玉峰山镇前沿科技城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沿科技城安置房”项目中,存在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被处罚当事人的证件材料;2、被处罚当事人、安全员和监理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现场照片(2张);5、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份);6、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7、整改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贰万元整(小写¥2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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