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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15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5〕2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5〕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省发达起重机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87258227571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韩民胜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在重庆市渝北区汉渝路区域承担施工的“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城区雨污分流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二期)(汉渝路片区)”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现场照片(1张);5、施工许可证(1份);6、安拆合同(1份);7、《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0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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