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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15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5〕1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5〕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佳欧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567592821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李宗晋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佳欧劳务有限公司在渝北区龙溪街道部分区域承担施工的“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城区雨污分流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二期)(龙溪片区)”涉嫌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应主要负责人的证件材料;2、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劳务分包合同(1份);5、现场照片(4张);6、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4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0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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