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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14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5〕1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3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5〕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联睿至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0MA6C8AAH2C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程时坤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在渝北区大盛镇承担施工的“两江新区-长寿区快速通道项目(渝北段K11+618-K13+881)”存在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现场照片(4张);5、施工许可证(1份);6、分包合同(1份);7、《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8、安全监督检查抽查记录(1份)。

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2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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