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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03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3]第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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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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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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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2-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3]第8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666403682M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卢必友 |
自然人 |
姓名 |
佘紫云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北)建罚[2023]第8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 |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重庆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渝北区两路组团S12-1/03地块承担施工的“渝北区两路组团S07-1/03、S09-1/03、S12-1/03地块项目(S12-1/03地块)”工程中,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1、被处罚人及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被处罚人及监理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照片说明资料;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 | |
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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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1、罚款 | |
处罚金额 |
10000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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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