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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3-0021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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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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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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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8-30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示2023年第十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7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行政审批科(消防科)咨询。
附件:渝北区2023年第十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莎莎、许涛,联系电话:67380053、67192812)
附件:
2023年第十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别及等级 | 申请类型 | 公示意见 |
1 | 重庆长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升级 | 不同意。 (一)主要技术负责人周龙翔:无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本专业项目的业绩证明,不予认定。 (二)专业技术人员孙萍、周龙翔、余宵、郭潇、罗家盛:所提供业绩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描述不规范,不予认定。 (三)技术装备:所提供的基桩低应变检测及电脑全自动控制岩石三轴仪仪器发票型号与校准证书型号不吻合,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