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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工作统筹,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紧贴群众需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大力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现就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准确、主动公开。2023年,局政府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475条,其中政策文件7条,应急管理107条,安全生产领域132条,救灾领域76条。及时更新了局机构职能、联系我们、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指南、权责清单等公开信息。

(二)申请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于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高效的响应。全年接收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申请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的归集、管理、提交和公开的流程。重新制定公文拟制流程,所有对外文件必须进行公开属性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局办公室为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局宣传教育培训科协助信息公开发布、整改;局各科室积极配合,依法依规主动发布重点公开事项。

(四)平台建设。我局构建了领导信息、机关简介、基层政务公开、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惠民惠农资金、政策问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建议提案办理、区政府文件、依申请公开11个公开目录的政府网站平台,明确有专人负责建设、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一是发布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本),明确了申请人监督保障相关内容;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任务;三是对照重庆市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四是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合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个别信息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较少;三是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解读一般,未运用举例子、讲故事等进行通俗化解读。

(二)2024年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强化工作统筹,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栏目信息;三是举一反三,运用举例子、讲故事等进行通俗化解读,提高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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